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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新录用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考促学监察法
时间:2018-03-28 12:00   来源:  作者:


2018年3月20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监察法将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淮安市清江浦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立即组织全区2017年度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监察法,并于3月26日下午,在区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监察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96名事业单位新录用从事公务的人员参加考试。通过此次学习考试切实了事业单位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促使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力求建设高素质的公职人员队伍。(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