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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常念“紧箍咒”、种好“责任田”
时间:2017-11-15 12:00   来源:  作者:区纪委

清江浦区纪委严格监督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把纪律挺在最前面。今年以来,清江浦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科学运用谈话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问责682人次。

 

  “定责+履责”责任汇报“全面同步”。今年以来,清江浦区出台《区委常委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举措》,明确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与各园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派发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积极推行“四单四查”制度,并明确对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中履职不力情况进行约谈,确保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手册+考评”责任落实“全程留痕”。向全区各单位按季度派发季度工单的同时,印制集体和个人《履责纪实手册》,要求将履职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实现全流程可看、可查、可追溯。对界限和责任进行明确,党委该做什么,纪委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一清二楚,一目了然。对于记录的情况,区纪委实行日常督查和年中检查,对不按时记录、记录不规范的,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还将追究责任。

 

  “问责+考核”责任督考“全年贯穿”。年初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文件,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区领导和牵头部门;平时工作中,加强落实“四函四书”制度力度,针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轻微问题,下发《建议函》《问题查找函》等。截止目前,已函请3名区领导分别就3个乡镇街道存在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约谈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年末将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全区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常念“紧箍咒”,督促各单位负责人科学运用“第一种形态”种好自己“责任田”,切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已经成为清江浦区各级党组织的自觉行动。(清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