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巡察“回头看”,区委第一巡察组既肯定了区供销社党组近年来的工作,又指出了区供销社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等四个方面共计14个问题,并就问题提出“强化党的领导,全面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度、深化综合改革,全力做大做强主责主业。”等四条意见。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供销社党组对此极其重视,诚恳接受并主动认领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供销社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8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扩大会议各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指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结合整改实际,通过不断修改完善制定了《清江浦区供销社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剖析问题、压实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细化责任,系统上下全员参与,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明确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注重整改成效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推行“一票否决”,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少、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晰权责分工。巡察“回头看”以来,先后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管理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从系统实际出发,制定了党建学习与工作计划。8月下旬,按照计划专题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布置和推动下半年党建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校航纠偏,进一步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了“一岗双责”制度,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分工。7月底,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强化对党建工作组织领导的同时,专门明确专人负责党建资料整理工作,要求会议、活动等记录必须建档,并安排专人更新维护党员管理信息,进一步推进了党建工作的精准化、具体化,真正把党建的相关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创新学习模式,调动党员学习热情。5月份以来,除组织理论学习外,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前往淮安水利枢纽开展实境课堂学习教育,邀请专家讲授《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内容丰富,线上与线下联动,理论与实际结合,使得学习教育有深度、有广度、寓学于乐,充分调动了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未经审批报销有关费用,超标准报销工作餐餐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分析问题原因,查找治理办法,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对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费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且要求限期全额退回超出标准报销的工作餐费。二是组织财务纪律规章学习,提升制度执行力。8月20日,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财务科具体落实、办公室配合协作,利用一天时间安排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财务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工作餐报销流程,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不定期开展财务内部审查,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确保监督不缺位。9月上旬,财务科专门对1-9月份系统账目收支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开公示,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关于“在下属单位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区社机关、社有企业资金支付渠道,坚决防止区社机关挤占社有企业资金,今年中秋慰问贫困户、挂钩帮扶家庭的资金全部从区社公用资金中列支。二是实行账务支出、管理规范化,认真分析、理顺经济业务会计事项发生的对象,切实做到社企账目分开。三是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按规定对部门预算、决算和财务状况及时公开。7月上旬,在单位公示栏,对区供销社上半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及时的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系统干部员工、社会各界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4.关于“基层社改造效果不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自筹和向上争取以及招商引资的方式筹集和平供销社提档升级改造资金,目前省总社1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计划已下达,企业自筹500万资金已到位,项目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7月项目规划已上报送审,9月上旬,场地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废弃沟塘淤土已清除并整平,近期完成项目招标后,将于10月开工,年内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明年上半年完成水电配套、室内装修和运营设施购置并对外服务经营。项目完成后,将建成集庄稼医院、生活日用品供应、农资配送和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体,初步具备“三体两强”示范社报审条件,拟及时上报有关台账资料,力争尽早通过省供销社验收。二是加强与基层社所在地的镇街党委政府合作,采取异地置换、联合开发等方式加大对后街背巷休眠闲置场地的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5.关于“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切实提升理论学习成效。第一时间建立了“五有”学习制度,即有固定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研讨、有学习成果。另外还邀请了专家学者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全体员工的政治、业务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成立了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预警和防控机制。各分管负责同志对本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并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三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全员意识形态水平。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7月份,按计划召开了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议,9月份,党组班子再一次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议,7月至9月共进行了两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切实做到了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全员意识形态水平,有效地推动了思想建设工作。四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保障落实。修订和完善了《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推动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五是利用办公区域,积极打造阵地。9月,区供销社利用主要办公场所墙壁制作了建党100周年“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宣传展板,坚持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6.关于“公有房屋出租未履行集体决策制度,单位车辆处置有关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参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区供销社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已与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四是配合派驻纪检组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做到追责问责。五是已明确专人加强对资产处置和资产出租的档案管理。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的执行,营造出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制度执行必严的良好守纪执纪氛围。
7.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保教费报销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个别报销凭证手续不规范,个别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相关人员限期全额退回无依据发放的安全生产目标兑现奖、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和保教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准确使用会计科目,加强财务管理,夯实会计基础,防止和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三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和培训。8月23日专题学习会上,单位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确保会计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四是强化财务监督,实行内部审计制度。7月底,组织机关和所属企业财务人员开展了账务内部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8.关于“党建责任未层层压实,存在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党组织工作运行、议事决策、分工负责等制度,定标准、明规则,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三是健全考评体系。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了量化考评指标,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了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优表彰、选拔任用重要内容,把“软指标”变成了“硬杠杠”,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对于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完善运行机制。业务工作开展前,动员和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注重调研、勤于思考,多听意见,扎实工作;开展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教育、凝聚、激励、督促的功能;完成后,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倒逼全体员工尽心尽责谋划工作,谨慎细致开展工作,脚踏实地干好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作的质效。
9.关于“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支部换届不符合组织规定,党支部书记改选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7月份以来,分别以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和建党100周年“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陆续学习了党章系列丛书、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习总书记在广西、西藏等地的系列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红色苏皖边》等红色主题教育片,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修养,涵养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以制度规范党的思想建设。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7月20日,邀请了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召开了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直入主题,诚恳尖锐,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轮岗交流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从供销社人才实际状况出发,切实做好传帮带。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已和年轻干部挂钩结对,形成了在实践中传授工作经验,在交流中传递政治观念的良好帮带氛围,不仅调动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进一步提升了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了供销社人才自主造血功能,使得供销社人才队伍充满活力。二是开展轮岗交流。9月份开始,尝试拿出部分岗位试点开展轮岗交流,通过轮岗让工作人员在不同岗位锻炼,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形势,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努力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为农服务宗旨不实,“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改革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方面,强化学习,提升认识。8月份开始,进一步充实了“三会一课”内容,定期组织干部员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尤其把供销社服务“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大讨论,联系实际写心得,说感悟,谈认识,深入领会剖析政策深刻要义,明晰工作方向,扎实开展工作,提升了为农服务水平。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了符合区情的供销社发展规划。一是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拓视野,借鉴行业内、系统内的成功经验,为发展把好脉,问好诊。二是适时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出台“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将以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为统领,进一步推进改革,强化基层社平台建设,拓展为农服务渠道等,确保发展方向正确,规划切实可行。
2.关于“区供销合作总社为民服务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在办好每年1-2次农民大户培训班的基础上,还将组织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系统工作人员到周边为农服务、经营管理等工作开展好的市县供销社系统取经学习,借鉴经验,加以吸收复制推广,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3.关于“市场化建设的体制机制未完全建立”问题的整改。
继续加强与电商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同时利用好中华全国总社“供销e家”电商平台,建好区社农副产品消费扶贫馆,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和地产优质农副产品的购销,推动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
4.关于“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基层社升级改造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对老旧经营用房实施提档升级,通过招引项目不断增加资产经营性收益。二是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的同时发挥供销社品牌效应,加大与乡镇街道村居两委合作经营的力度,通过提升服务水平、服务手段尽快实现资产以外收入零突破。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无交办信访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上级和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下阶段区供销社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区纪委和区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进问题整改,切实为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延续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将建立台账,建立销号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为农服务宗旨不实,‘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改革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持续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适时在乡镇(涉农街道)开展基层社“三会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基层供销社的治理机制,努力搭建区级社行业指导、基层社为农服务的上下贯通的运营体系,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责任人: 陈 能
落实责任人: 吴宏中 陈 坚
整改时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一个基层社试点,之后计划在面上推广
2.关于“区供销合作总社为民服务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拨付至区供销社专有账户,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农残废弃包装物回收、农药零差率配供等工作,努力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供销社力量。
牵头责任人: 陈 能
落实责任人: 吴宏中 陈 坚
整改时间: 争取一年内初见成效,三年内理顺关系
二是坚持开放办社的理念,加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携手合作的力度,不断把为农服务由农资购销、日用品供应等向土地托管、农作物栽种、飞防、植保等服务方向拓展,进一步发挥好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牵头责任人: 陈 能
落实责任人: 吴宏中 陈 坚
整改时间: 9月份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并常态化组织实施
3.关于“市场化建设的体制机制未完全建立”问题的整改。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努力培育新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注资入股,主动渗透融合,在促进农副产品销售的同时推动经济良性发展。
牵头责任人: 陈 能
落实责任人: 陈 坚
整改时间: 一年内整改完成并常态化组织实施
4.关于“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把外引内联作为主攻方向,靠大靠强,加大与市供销社兴隆公司的合作力度,除了在飞防服务上拓展面积逐步增加经营收入外,还将在土地流转全程化服务上谋求合作,开展与其他农业性公司、蔬菜生产基地、乡(街)村以及超市和电商平台的合作,增加经营性农业项目,拓宽集团公司的经营性收入渠道。
牵头责任人: 陈 能
落实责任人: 陈 坚
整改时间: 一年内整改完成并常态化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供销社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和管事。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急需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把控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964418;电子邮箱:qpgxs@sina.com。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