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9月21日至12月25日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巡察。2021年3月18日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严实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做到思想统一、行动自觉、步调一致,确保巡察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是树立主体意识,形成思想共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区委巡察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任务,梳理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根据区委巡察办要求,按照“双公开”原则,向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通报了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应急管理局的反馈情况。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原因,主动认领责任,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招不让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整改任务。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迅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经过认真讨论研究,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研究细化了对26项具体人和事的74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任务层层落实。
三是凝聚整改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局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领导研究部署专项整改任务,盯紧问题整改进展,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调度。紧盯“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的目标,根据整改方案逐项剖析、逐条对照,聚焦问题、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分解到位,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各责任科室锁定时间节点,突出抓好集中整改期,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放松;对限期整改的问题,深度研究,限期完成,对长期整改的问题,及时见行动、持续用力改,通过强化制度机制倒逼问题的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配合区委宣传部印发《2021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清宣发〔2021〕8号)。二是积极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问题,5月7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5月28日,组织收听收看省市县三级中心组安全生产学习交流会;6月15日下午,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召开,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市长陈之常的指示要求,并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6月17日上午,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省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娄勤俭关于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批示、省安委会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三是制订区应急管理局“会前十分钟安全理论学习”学习制度,在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内容。四是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对习近平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及时组织学习,并将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同时定期在微信群中推送精选学习内容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二)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领会上级决策部署。认真领会上级行政执法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为精准落实打好基础。二是有针对性抓好落实。在切实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突出个性化和针对性。重点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努力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三是严格提升执行力。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原则,切实抓好行政执法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的跟进督查,确保形成有效闭环。
(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危化方面)一是督促“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相关企业信息平台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狠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省政府140令要求,督促企业进行风险辨识并进行较大以上风险报告。三是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督促企业将排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双线监管。四是严格按照省市危化品企业深度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危化品使用企业深度检查计划,邀请省市相关行业专家对辖区医药企业(3家)进行一次深度检查。五是严格按照局2021年监管执法计划和“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大对危化品企业的检查力度。
(工贸方面)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按照省政府《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和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要求,督促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切实承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同时将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风险报告质量,推动风险报告规定的常态长效落实,截至6月底全区规上企业已完成上报,完成了阶段任务。严格按照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事项进行检查,已完成专项整治阶段任务。严格按照2021年监管执法计划和“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对工矿商贸重点领域企业进行抽查,以严格的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执法方面)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事前处罚工作,对于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事故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能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行政执法中加强普法工作,让企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知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其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
(四)关于“全区面上监管缺乏科学系统规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区成立6个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对全区镇街和重点部门开展全覆盖巡查督导。二是印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清江浦实施方案》,加强全区面上指导。三是5月17日召开市区安全生产联合督导工作汇报会,6月7日,召开区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座谈会。
(五)关于“综合监管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补局党委委员两名,重新调整分工,明确综合监管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二是充分发挥安委办协调职能,发挥好巡查督导工作。三是推动全区创建工作。6月1日,推进召开全区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印发清江浦区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氛围营造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存在推诿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聚力聚焦全区120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机制,成立6个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开展覆盖园区、镇(街)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区级安全生产巡查督导。三是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清江浦实施方案》,形成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帮助指导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共10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共77项)以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共24项)。四是对重大隐患及时推进或交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落实,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得到有效整改。
(七)关于“文风会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带头改进文风会风,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上。
(八)关于“任务布置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合理、科学地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进一步强化巡查督导落实。二是编制印发《清江浦区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防范工作手册》《清江浦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清江浦区安全生产网格化排查指南》等,进一步强化安全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九)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激励干部创新干事,支持干事者、问责不为者、惩戒违纪者的鲜明导向,全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大家爱岗敬业和担当意识。
(十)关于“调查研究不实”问题的整改。
主要是突出调研重点。坚持将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领域及事故发生情况作为重点调研统计对象,做好针对性调查研究工作。
(十一)关于“安全生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部署开展《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下发2021年度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和园区、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一”活动。三是下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认真谋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日活动,将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绷紧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弦。
(十二)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危化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许可的审批流程,规范材料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发证许可等各个阶段,明确各阶段责任人及所需工作日。二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将许可材料清单及审批流程制图上墙,对申请许可人员咨询问题耐心解释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三是加强现场核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四是根据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已经许可的经营企业(户)现场进行抽查检查。
(工贸方面)进一步优化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流程,规范材料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发证许可等各个阶段,明确各阶段责任人及所需工作日。将许可材料、流程制作成图册,强化服务意识,对申请许可人员咨询问题耐心解释办理。根据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已对辖区6家粉尘涉爆企业和重点领域企业进行检查,并立案查处7家。组织两期全区安监站监管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执法方面)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开展了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和事故企业等重点企业执法力度,同时严格遵照自由裁量标准和“三年大灶”要求从严从重执法。坚持在执法的同时开展普法工作,阐明违法条款,让企业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十三)关于“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标准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编制了执法计划,同时结合市局下发的执法任务开展执法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市局执法任务。二是坚持开展“双随机”检查。年初开始,开展“双随机”检查,所有持证人员均随机抽取,2-3人一组开展执法,截止6月底,已开展了25次双随机检查。三是推进事前处罚。针对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的刑事相关案件,密切联系公安,启动案件移送程序,有利推进事前处罚工作。四是严格规范执法。在自由裁量工作方面,省应急厅要求执法工作统一通过执法平台操作,省厅也发布了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将标准程序化,让自由裁量有据可循,做到了宽严相济、轻处罚,重整改,倒逼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四)关于“监管能力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促进自我提升。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主动学习、深入学习,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新老执法人员的有机组合,采用一对一、一对多方式,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专题培训。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定期邀请行业专家为全局执法人员授课,并主动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十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细化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能动性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细落实。二是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工作,激励各地各部门积极履职,履职尽责。三是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反向激励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十六)关于“公务活动存在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纪律,按照提报需求计划、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采购实施的程序,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实效性。二是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需求物资采购时,由需求部门与局办公室人员共同实施,互相监督。三是实行一项活动一次提报需求,不搞打包,避免物资在存储过程中的不必要损耗。
(十七)关于“工作餐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局公务接待及工作餐相关规定,细化工作餐管理要求,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公务商务接待、陪餐人数等要求,本单位所有就餐人员需在工作餐发票签字,单位陪餐人员需事前核定人数,并在发票上签字。规范票据报销管理,严格票据审核,制定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图,要求报账发票所有要素必须全部填列完整、齐全。
(十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办公用品采购等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要求。坚持先预算后使用原则,无预算不列支,各科室承办重大活动,必须事前落实经费来源,对接待费、差旅费、报账发票进行明确规定,要求接待费、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各项财务法规,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财会基础工作。组织财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效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十九)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订《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考勤奖惩办法》(暂行),严格落实局本级考核实施办法。
(二十)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党内纪律,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及时把问题整改到位,刹住形式主义歪风。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班子成员上讲堂、开展专题党课授课。
(二十一)关于“纪检督查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考勤考绩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加强制度执行过程管理考核,定期公布督查考核结果。二是及时传达通报上级文件精神,开张常态化作风纪律内部检查。
(二十二)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规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等大事要事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明确党委会议成员为党委成员;如有需要,经党委书记批准后,其他人员可列席党委会议,但不可参与表决。
(二十三)关于“党组织活动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党员自学、实境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制定局党建工作要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三是按照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
(二十四)关于“忽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定向招录危化、安全等专业领域人才3人。二是制作培训计划,预计在8月份开展一期全区范围内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班,提升应急干部素质和能力。三是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
(二十五)关于“对编外人员考核激励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编外人员考核激励方案,强化对于编外人员的考核激励,
(二十六)关于“部分参照事业人员作用发挥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部分人员分工,提高人员适岗性。二是积极与司法局及市局沟通协调,探索解决转业士官执法问题。三是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861898;电子邮箱:qjpqyjglj@163.com。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