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对区妇联党组进行巡察。2019年11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妇联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项9个问题,迅速动员部署,明确措施,细化方案,抓好整改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区妇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及时成立了以区妇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区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区妇联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人员认真研读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区妇联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报告(清妇〔2019〕24号),围绕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强化党组成员带头作用。修订完善《区妇联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会议记录和事项落实。
(2)坚持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会前酝酿,征询相关意见。凡涉及财务支出、人事任免和业务工作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充分讨论,最后形成集体决定。在讨论问题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形成集体领导、集体决议的良好氛围,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3)工作立足区情和单位实际,结合全区妇联工作重点,主动思考、开拓思维,在常规工作上力求规范、重点难点工作务求创新突破。
(4)打造优秀服务项目,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典型,宣传女企业家的公益形象,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更好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
(5)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单位所有人员积极参与招商引资、财税工作,争取完成目标任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在工作中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积极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儿民生实事项目,确保各项工作在市妇联排在前列。
(2)根据省、市妇联改革工作要求,指导基层妇联换届选举,确保基层妇联组织全覆盖。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党组成员要自觉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更好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辅导、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专题学习和延伸学习,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2)丰富支部活动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调动大家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大力弘扬创新有为、担当争先的干事创业精神。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切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清江浦区妇联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强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意识形态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基层妇联的政治引领。
(2)深入开展“十百千巾帼大宣讲”,组织各级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和妇女先进典型、巾帼志愿团队深入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走到妇女群众身边,开展面对面、互动式宣传宣讲,把党的声音传递给基层妇女群众,丰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5.关于“党组织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组成员或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并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完整。2019年共召开党员大会 4 次,党组书记上党课 4 次。
(2)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底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不拖延,不抹零。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上级党组织。2019年全年党费已足额全部上缴至区直机关工委。
(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平时多注意谈心谈话,正确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彼此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敢”批评、“真”批评、“严”批评,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6.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班子成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多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
(2)班子成员坚持每个季度到基层走访一次以上,把下基层调研与妇联的实际工作紧密有效结合起来,把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摸清搞透。
(3)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纵深拓展。加强社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家庭教育阵地的积极作用。深化家庭教育活动,开设幸福树家庭教育课堂,组织家教公益讲座,不断扩大家教知识普及率。
(4)开展各类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发掘培树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女企业家队伍、农村女能人队伍和职业女性队伍,搭建女企业家合作平台,举办联谊交流活动。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培训服务,全年计划培训妇女1000人次。组织乡镇(街道)开展育婴师、面点师等创业培训。
7.关于“党组对监督管理问题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四种意识”,引导干部把作风建设当作一种自觉行为。
(2)制定完善了出勤考勤、外出报告、请假销假等各项工作制度。
(3)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内容。加强对《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解领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开展特色鲜明的警示教育活动,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督促党员干部坚守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担当,严禁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等现象发生。
9.关于“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加强财经纪律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做到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打折扣。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财务规范运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妇联党组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形成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做好整改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坚决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持久战”。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持续用力,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成为推动妇联发展的永恒动力,以过硬的作风、实干的精神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15671;电子邮箱qjpfl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