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1月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交通局进行了巡察。2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交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6项17个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充分学习研究的基础上,于2月22日召开班子会议就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梳理细化,制定《巡察整改三项清单》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29条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坐办公室多,电话指示多;深入基层交流了解情况少,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不够。
整改情况: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利用集中学习、骨干会议和日常工作随机面谈等场合与基层干部职工代表开展了普遍谈心,倾听基层心声,了解职工诉求,解决实际困难。2月-4月,局党组成员多次到一线进行检查督查,赴交通干线、运输企业进行业务指导与协调,推动工作开展,现场会办问题。
(2)与上级部门及区其他单位协调力度不够,矛盾化解和筹集资金等工作效率不够高。经常发生因执法车辆没钱加油或没钱交保险而无法上路执法的现象。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对接协调各相关部门,向上争取专项经费。主要领导亲自汇报区政府,争取工作经费,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3)交通干线环境专项整治,由于现场督查力度不够,部分集镇段已整治完成路段出现反弹,未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高炮广告牌整治、高速沿线绿化、集镇段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于3月、4月多次对清江浦区京杭大运河桥下空间整治情况,集镇段及205国道京杭运河桥下空间施工现场,二河堤沿线安全护栏进行检查。区政府办“五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