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8日至9月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残联党支部进行巡察。9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残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残联党支部抓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
(一)高度重视,深入研究
区残联党支部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4次召开班子会议,深入研究反馈意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做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的认真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9月26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后,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葛亮为组长, 杨军、金晨为副组长,高丽华、史鑫、王芳华、邵玉环、陈积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研究部署。
(三)制定方案,建立台账
巡察反馈会后,区残联党支部对巡察组指出的六个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根据支部意见,各科室配合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党支部书记多次修改,经班子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报区委巡察办。
(四)建章立制,强化落实
区残联党支部要求各责任单位、各科室和各责任人,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与各项工作融为一体,举一反三,抓好成果转化运用,构建长效机制。区残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修改完善了《清江浦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清残发〔2018〕95号)和《清江浦区残联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清残发〔2018〕96号),制定了《清江浦区残联谈心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带领党员加强学习。根据2018年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共开展学习活动21次,上党课8次,学习了《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新时代党的真挚关怀下不断奋进》、《习近平在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等材料,把领导带学、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员学习工作。
二是党建工作制度化。健全明责、履责、考责等党建责任体系,提高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作风提升年”研究会议,不定期对作风建设进行督查,每月通报1次,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党员进行问责,强化残联全体人员的规矩纪律意识。
三是主动担起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做好书画摄影协会会长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督促协会进一步做好财务和人事管理、接收捐赠监管工作,监督、指导书画摄影协会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党纪党规,依据章程开展活动。
四是主动摒弃“老好人”思想,激发班子成员勇于担当意识。11月5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正确认识新时代下工作思路、要求、标准,倡导有为才能有位,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标准、加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重点围绕残联年度中心工作和科学跨越发展目标任务,做好做实工作,积极与市残联对接和沟通,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改正。11月8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等文件精神,树立激励担当进取、推动干事创业的导向。
五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9月份至今,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通过谈心谈话提高班子整体工作水平。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在2016年下发的《关于清江浦区残联(筹)领导班子成员排名及分工情况》和2017年《关于清江浦区残联领导分工情况的通知》(清残发〔2017〕1号)的基础上,根据巡察反馈意见,10月24日,再一次细化明确了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分工情况,下发了《关于清江浦区残联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分工情况的通知》(清残发〔2018〕86号),确保领导班子分工明确。
二是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11月12日,组织残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托养中心负责人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强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策,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以联签代替集体研究。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坚持学以致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形式,不断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先后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指示精神》、《在新时代党的真挚关怀下不断前进》等,扩大十九大精神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将学习活动与推进残疾人工作有效融合。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系统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机制。根据《清江浦区残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残发〔2017〕19号)以及每周的学习清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确保党员干部学深悟透。
三是注重效果,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学习效果检查制度,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适时组织党建和十九大精神有关知识考试,以达到预期效果。
2.针对“服务残疾人的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增强干部职工公仆、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残疾人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整理汇编政策文件。对区残联近年来和省、市、区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整理汇编。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请区政府出台奖励政策,以不断推进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
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助残日、盲人节等节日活动,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江苏省扶持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盲人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发放补贴,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靠前,细化措施。修改完善了《清江浦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清残发〔2018〕95号),针对去医院评残确实有困难的残疾人,积极做好个性化服务工作,主动协调评残机构和医生,做好上门评残工作。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明确班子成员金晨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努力抓好日常管理。
二是强化舆情监管。加强党员的日常学习,要求所有党员全部关注共产党员、江苏先锋、淮安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学以致用。明确专人监管区残联的QQ群、微信工作群。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清江浦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求领导班子既要对业务工作尽职尽责,也要对区残联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责任,要敢于公开抵制网络媒体上的不实言论。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问题
一是进一步重视党建工作。组织班子会议,经常性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不折不扣落实党建工作。10月26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季度专题党建研究会议,统一班子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识,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巡察反馈会后,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认真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增加所有党员干部党建业务知识储备。
三是强化发文的流程管理。对公文起草及发文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发文流程,文件起草要有拟稿人、核稿人、校对人,各个环节切实负起责任,出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签发人对文稿负总责。科级干部继续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完成手机党校在线学习,截至2018年11月20日,区残联三名科级干部手机党校在线学习均超过80学分。
2.针对“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规范党支部选举。按照党章规定,规范进行党支部选举,严格选举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好选举资料,制定《清江浦区残联支部委员会职责及支部委员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等。因人员变化,近期拟召开支部大会增选支委会委员,对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委员明确分工。
二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杜绝以工会活动、业务工作等活动代替支部活动的情况,规范建立党员活动各项台账。针对部分党员支部活动参与率低的问题,已对个别党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及时参加组织活动并告知连续不参加支部活动组织纪律处理形式。
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党内民主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支部会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区残联党支部于10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顾强应邀参加,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找问题,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11月19日,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学习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必要性,充分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年底将按区委要求,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