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5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淮海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6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淮海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淮海街道党工委抓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决心。街道党工委把整改落实作为街道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迅速开展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7月11日,街道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对照反馈问题,查原因、找不足、强整改,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波同志对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此后,街道又多次召开领导班子和部门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街道社区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反思存在问题,迅速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新起点,明确由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具体负责。逐一研究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4大类问题细化分解,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组织下,街道各部门和社区明确责任、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形成了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督查。街道党工委明确要求,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对街道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集中清理、集中整改。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力量,有节奏、有力度地推动问题线索核查。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社区,加强督促检查,并从严予以处理。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淮海财务管理制度》《淮海街道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淮海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淮海街道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制度》《淮海街道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规范了权力运行,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1)树立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切实提升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
(2)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组织观念淡薄、自我意识较强、我行我素、且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的党员干部,及时加以提醒、警示。
(3)加强对干部关爱激励,对工作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关心关爱、激励鼓励,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改进加强群众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遵行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策,遵循议题确定、会议准备、充分讨论、作出决策、编发纪要、其他事项等六大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到决策前充分沟通酝酿,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群众参与度,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关于法治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以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和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培训,定期组织常用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3)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形成基本统一的行政执法规范。
4.关于在处理突出矛盾时,手段单一,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1)面对突出问题和矛盾,创新解决路径、整合多方资源,优化管理方式,扩大群众参与度,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2)构建完善信访矛盾调处机制,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排查、普遍排查与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敏感时期排查相结合,切实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有上访倾向人员的诉求和信访老户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3)严格加强对街道参与处理房屋征收、信访、市容环境等突出问题人员的管理监督,充分调动激发街道、社区人员主体攻坚克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监督,规范工作行为,对违反相关工作规定的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1名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城管队员,予以开除。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
(1)深化推进“党性锤炼”工程,通过集中学习、外出培训、专题授课等形式,分层分级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不断扩大十九大精神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学思践悟”活动,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将学习活动与推进工作有效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发挥基层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学习教育落在支部、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3)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支部专题学习、政治理论培训等,严格执行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参学率、合格率。要求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做到真学、真记、真懂。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从严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开展和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2)加强意识形态队伍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
(3)坚持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及时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的决策部署。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考虑不周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清江浦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清江浦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程序规范、科学高效。对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调整,严格做好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备案程序。
(2)加大干部日常考核考察力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在平时谈心谈话、走访调研中了解干部,多渠道了解干部情况,多方听取意见,掌握干部个人意愿。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客观、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
(3)严格执行《清江浦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临时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定期向区人社局、区编办报备临时人员进出管理情况。对街道、社区所有编外人员进行核查,加强考勤考核,确保在岗在位,杜绝“吃空饷”问题发生。
2.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较为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与培训,结合“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主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的号召力、凝聚力;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及时提醒督促党员参与支部活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督查与业务培训,明确党费缴纳基数、方式、数额比例,要求党支部明确专人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做到及时、足额、账目清楚,把党费收缴工作列为街道党建督查必查内容。目前已对街道各社区2016年和2017年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督促社区党员按规定足额缴纳。
(2)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提醒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将机关支部召开“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今年6月20日,街道机关党支部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到各自党小组参加会议,并进行对照检查发言。
(3)制定完善《街道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坚持“月督查、季点评、年考核”常态化督查推进机制,真正将责任明确到位、压力传递到位,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年终述职考评力度。印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出台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健全问责机制。6月15日,街道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8个社区分别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打分,切实压实党建责任。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清江浦区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的暂行规定》等要求,严格按标准、按要求做好接待,严格履行“三公”经费网上报备制度,杜绝同城接待现象。
(2)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规定,加强社区经费管理,确保社区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标准和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各项支出有据可依。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不予支付,无文件依据的奖金不予发放,杜绝滥发奖金、违规购买提货卡等问题。
(3)定期组织全办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及财政部门出台相关财务制度,提高全办人员的财务知识水平,杜绝在源头上违规。
2.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