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4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府前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府前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府前街道党工委抓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府前街道党工委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班子成员反馈意见认领会,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6月15日召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办所有工作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持续加压,在标准上持续加码,在落实上持续加力,始终聚焦中心,积极破解难题,狠抓整改质量。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成立府前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耿爱忠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柏凤亚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7月13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班子成员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区委巡察整改清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并实施了“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建统领全局工作的意识还不强
(1)践行新发展理念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区委“123456”发展战略,强化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有红旗必扛、有排头必站、有第一必争”的创先争优意识;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对社区领导班子和街道中层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强化全办上下的责任担当意识;三是建立目标工作责任制,对区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社区和各部门,树立强化执行、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工作导向。
(2)党的全面领导责任意识弱化。
整改情况:
全面总结去年工作情况,对照先进,查找差距,提出今年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府前街道2018年考绩实施细则》,对各社区、街道各部门下达任务指标和考核内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成绩的认定、结果的运用均作出要求,并按照区直部门考核进度定期考核通报。年终,对各社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杜绝“打和牌”现象。
(3)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清晰。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村居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学习省市区关于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二是盘点村居集体资产存量,财税所对所有合同进行备案并上报区财政局国资科审核,明确公开招标流程以及签订租赁合同要求;三是开展对村居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常态化组织村居财务联动审计、资产审核、合同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资产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还不到位
(4)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社区对居民免费孕前检查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
组织召开计生工作整改专题会议,明令禁止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狠抓工作人员作风提升,强化规矩纪律意识,端正态度,踏实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计生办会同区计生指导站严格审核,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孕前检查任务。
(5)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对专项资金使用盘算“小九九”。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整改纠错,严格专款专用。涉及的社区自用人员与保洁员已经按原工资经费拨付渠道正常归位;二是加强资金核查,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到位;三是强化建章立制,严肃权力运行规范。建立健全街道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
(6)服务群众意识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抽调专人成立调查小组,对老年安康险购买情况进行核实,约谈社区主要负责人,从思想上深刻反省,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开展社区主要负责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委十项规定,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本领;三是突出民生为本,统筹做好劳动保障、民政救助、文化计生等各类民生事业,弘扬“马上办、务实办、高效办、创新办”的“四办”新作风,常思份内之责、常想解决之法、常树一流标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7)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党员固定学习日、远程教育日等契机,深入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8)党工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各社区党委签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出台《2018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考等各项制度保障。制定《府前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三报告”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9)对错误观点的抵制还不够鲜明。
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网络新媒体舆情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党委网络宣传的主体责任,推进网络舆情监测常态化,发挥网络宣传正能量。落实网络监管人员职责,加强对微信、QQ等新媒体的监管,对网络中的负面言论,及时抵制回应和批评教育,并发布正面舆论进行引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党的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10)党建活动娱乐化,缺乏政治性。
整改情况:
街道党工委加大对社区党委党建活动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的开展形式。制定出台了《府前街道党建活动备案制度》,由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党建活动进行审核把关,审核不通过不得以党建活动为由开展活动。进一步强调基层党建活动要突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牢记党建活动要姓“党”这一原则,杜绝将棋牌竞技、聊天聚餐等娱乐元素加入到党建活动中,不得以党建活动为由,搞简单的发礼品、发福利。
(11)党员发展程序缺失,缺乏严肃性。
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关,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府前街道党务干部业务轮训活动”。将社区党委书记、党务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社区网格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后备干部均纳入此次培训。重点培训党员发展25个流程及相关要求、“三会一课”、党性教育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加大社区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力度,杜绝材料雷同现象。
(12)党员身份意识欠缺、缺少吸引力。
整改情况:
开展未交纳党费清欠专项整治活动,专门出台文件,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社区党委书记开会进行部署。对未交纳党费的党员逐一了解情况,将未缴纳党费党员情况进行归类。目前已补交党费人数共418人。经调查,共计10名老党员已故,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表决免除11名困难和大病党员党费。制定出台了《府前街道党员积分储蓄管理办法》,调动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5.选人用人不讲规矩
(13)执行人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研究制定了《府前街道重大议事规则》。完善人事权利监督制约机制,对相关分工文件进行调整规范,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等工作。
(14)村干部选任失察失责。
整改情况:
严格审核村干部选任人选资格,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对街道、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建立人事档案,凡在街道、社区工作的人员(含条线协管员、物管项目员及自聘人员)全部填报《街道社区人员信息采集表》,要求本人签署《承诺书》,对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15)研究人事“先上车后打票”。
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清江浦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清江浦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府前街道重大议事规则》,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