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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和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8-02-28 12:00:00   来源:qjpjwadmin   作者: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和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周正波出席会议并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玉军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和平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和平镇党委书记吴清扬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和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8年1月20日上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出明确要求。

周正波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体检。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认真对标上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反馈作为政治体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敢于担当、知责而为的实干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和平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镇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压力传导到岗、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具体到人,做到事事有时间表、人人有任务书、步步有路线图,着力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务求整改实效。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巡察整改实行挂账、销账管理,对履责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

陈玉军指出,2014年以来,和平镇党委树立“四个意识”,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减弱,经济工作不能求真务实;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发力不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薄弱,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财经制度建设严重缺失。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陈玉军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镇情抓好经济建设。规范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阵地建设,壮大集体经济。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征地补偿、土地流转、工程质量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二是以更实举措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住思想阵地。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后备干部培养。三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规范目标考核,科学设置并清理重复奖项,从严公务接待,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健全并落实各项财经管理制度,不遗余力追讨各项外借资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吴清扬表示,一要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和平镇党委完全接受巡察组对和平镇党委的反馈意见,镇三套班子成员和全镇党员干部将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和整改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维护稳定、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二要统筹推进,整改到位。全镇上下要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进行再动员,认真践行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整改目标不动摇,整改标准不降低,整改力度不减弱,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三要积极认领,强化责任。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镇党委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整改销号和效果追踪工作机制。做到逐条逐项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溯。

区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和平镇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和平镇机关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2014年以来退休的科级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