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盐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方宏波同志代表区委巡察组向盐河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沈海波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盐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共淮安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把握政治站位,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紧抓 “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8年1月20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方宏波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盐河镇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上级党委精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重点工作把控力不够强;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弱化;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干部培养计划性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空转,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纠正“四风”不够坚决彻底;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出借资金现象。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方宏波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充分认识巡察意义,旗帜鲜明抓好整改。
方宏波组长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盐河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盐河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盐河镇党委书记沈海波表示,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巡察反馈为新动力,优化政治生态,推动工作开展。二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三要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区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盐河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盐河镇机关全体人员,下属单位党政正职,村居两委主要干部,区“两代表一委员”,近三年以来退休科级干部等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