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5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巡察。2023年6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局党委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频次不高”问题的整改。
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讲话、文件、通知,2023年7月17日和7月31日召开局党委会,由区安委办专职副主任通报当前全区面上安全生产形势,集体研判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对危化品、冶金工贸等主要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建议,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今年以来,局党委专题研究“厂中厂整治”“应急预案修订”“防汛救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应急管理津贴补贴”等安全生产工作9次,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
2.关于“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综合运用局党委会、党员大会、全体人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紧急会议精神24小时内传达到位,一般会议内容一周内组织学习传达,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对最新政策和要求的了解和掌握。7月份,组织基础科、执法大队人员集中学习应急部10号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8.27汛情期间,及时通过工作群传达史书记关于应对强降雨“三个确保”工作要求,确保“三个确保”落到实处。
3.关于“应急管理职能转变仍需持续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指导应急预案修编,以区应急办名义出台清江浦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区级专项预案。督促指导全区面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对全区1-7月份演练工作进行通报。二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发展趋势研究报告计划一年出两刊,2023年度下半年的研究报告正在编撰中。三是修订《清江浦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原文中:慈善募捐由原“民政部门”负责改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清江浦区地震应急预案》(原文中:抗震指挥部成员名单作出相应调整),制订《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四是镇街已全部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预案》,已建成的综合示范社区基本制定完成。在8.27暴雨灾害天气中,部门联动、协调规范到位,受灾群众转移及时,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五是出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对较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实行一、二级专班工作机制。
4.关于“谋划改革发展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全区16个镇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8月10日全部完成挂牌,新机构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从改革前的58人增加到135人。二是配齐配强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今年新招录的化工专业公务员安排到危化条线工作,基础科新增一名监管人员;定期举办全区性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5期,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小切口、抓关键”,精准施策。督促辖区内有限空间企业完成“挂牌上锁”,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部安装简易烟感报警装置,扎实开展工贸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执法。
5.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指导区住建部门起草《关于继续加强零星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零星工程安全监管;联合区成品油整治办《关于立即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摸排工作的紧急通知》,持续加强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摸排打击力度;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厂房仓储单位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好当前厂房仓储单位火灾事故防范工作,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6.关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邀请专家对全区重点领域有限空间企业进行专家指导服务,完成“挂牌上锁”任务。二是对全区中小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中小型工业企业暨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三是对各镇街(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清江浦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会》。四是组织镇街(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限空间企业开展《清江浦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暨有限空间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会》。五是组织全区所有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清江浦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及信息化系统操作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5期,受训人员500余人次。
7.关于“执法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创建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无现场检查记录现象全面杜绝,没有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证据采集得到进一步规范,案件基本做到“事实充分,证据确凿”;三是问题阐述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相关问题描述更具体、更精准;四是编制《行政执法案卷易错细节提醒清单》,案卷及文书制作有效规范,各类相关要素、具体细节更加完备和完善;五是定期开展案卷互查,将查找出来的问题面对面、点对点反馈并要求及时加强整改,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截至目前,区应急局事前处罚立案数位居全市第一,重大事故隐患立案率100%,已入库罚没款700余万元。
8.关于“案审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案审预告制度。进一步改进落实案审会制度的方式方法,确保案审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差别化。相关办案人员至少提前半天将拟会审案件基本情况推送案审工作群,让相关人员有充分时间熟悉案件,提前酝酿发言意见。二是案审会制度得到实质性落实。由承办人列席汇报,法规负责人、条线领导等逐个发言,主要负责人坚持末位表态。发表意见环节得到充分重视,案审会成员对每个案件原则上都能提出个性化意见建议。
9.关于“执法界限不够明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精神,并出台相应分类实施意见,分级分类处置企业相关违法行为,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且不符合“首违不罚”精神的,实行简易处罚。今年以来,已经调查处理7个“首违不罚”案件。二是建立与市局分级查办、与司法机关案件移送机制。对市局执法监管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检查;对行政处罚案件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力抓好本轮巡察整改,将问题整改作为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一项重要工作。二是按要求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主动排查条线廉政风险点,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和纪律法律责任。三是成立“区应急局行政权力廉政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1次赴被处罚的企业和服务对象,了解区应急局党员干部监管执法和服务的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改进要求,8月份走访淮安市丰年彩钢板有限公司了解区应急局干部监管执法情况,9月份走访淮安市海达工贸有限公司了解区应急局干部行政服务情况。四是及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派发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单,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跟踪提醒季度工单申报录入,高质量填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管理系统。
1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开展领导班子会议,各分管条线领导进行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问题,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二是制定出台《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目标绩效激励考核实施办法》,将全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与年终一次性目标考核奖金兑现、评先评优挂钩,对违规执法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惩戒,形成激励约束的机制,推动人员积极主动履职和规范行为。
12.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成立“区应急局行政权力廉政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赴企业了解区应急局党员干部监管执法和服务的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改进要求。
1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专项资金发放,严格执行户申报、村评议公示、镇街审核,区审批程序。专项资金发放,由基层将受灾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救助金额,开户行及账号)报到局救灾科,由救灾科将该信息汇总至区财政局,最后由区财政局将救灾资金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向受灾账号上打款。建立专项资金检查、抽查制度,按批次、数额比例进行检查抽查,形成档案台账留存。2022年相关镇街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均已到我局备案。
14.关于“超范围发放特岗津贴”问题的整改。
经局党委会研究,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领取人宋波及时清退财政2021年至2022年期间超范围发放的特岗津贴5280元,该同志已于8月初将超范围发放特岗津贴退还至财政账户。同时对编外人员(不含转业士官及享受社区两委待遇人员)工资结构进行了统一,调整为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严把财务报销审核手续,对委托服务行为一律签订合同,开具税务发票报销,禁止白条入账。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分管领导加强财务监督,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符合财务规范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6.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10日组织全局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纪录片,加强对党风廉政、国家安全、保密纪律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成立“区应急局行政权力廉政监督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权力监督,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
1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淮安市应急管理系统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值班人员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二是强化应急演练,与区市场局联合举办全区液氯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多渠道发布安全生产类“有奖举报”通知,在各镇街、园区进行多方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广大群众了解奖励举报的权益和程序。
18.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7月10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今年党建工作,部署“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组织生活会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丰富内容,采取实境教育、交流学习等形式开展党建学习活动,已与市司法局律工处、市律协两公委支部、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联系,目前共建方案正在制定。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局党委会,集中学习《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决落实党委会“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的规定,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先行表态发言,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以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由分管领导提出,局其他党委委员表态,局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研究通过。
20.关于“专业型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5月,组织各园区、镇街、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区应急局全体执法监管人员赴南京参加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培训班。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活动,邀请行业内专家和资深人士进行授课,提供实践经验和案例分享,保证全局执法监管人员都能不断更新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是出台《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目标绩效激励考核实施办法》,建立专业型干部培养的长效机制,其中,对取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奖励。
21.关于“编外用工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24日出台区应急管理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编外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规范编外人员的工作行为。根据已制定的管理方法,年底将以打分制的形式对编外人员开展年度考核,作为编外人员调整工龄(薪级)工资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二是对于存在合同到期未续签等问题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避免出现劳动人事纠纷的隐患。2023年6月30日和全局9名聘用人员已全部按照劳动法续签合同。
22.关于“巡察整改未能常态长效”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区应急管理局会前十分钟安全理论学习制度》,推进全局安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局党委会会前十分钟理论学习3次,党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3次。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按照《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2023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制定学习安排,及时将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学习计划。8月15日,按照区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将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集中调阅检查,截至8月底,理论中心组交流研讨4次。
2.关于“个别科室职责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应急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局“三定”方案,实施“局队合一”体制,8月10日出台《关于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分工的通知》,推进局机关和执法大队人员统筹使用、任务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落实,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今年计划通过省考招录4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待人员到位后,将法规科单设运行,负责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将减灾科并入应急指挥中心,全面落实“三定”方案。
3.关于“构建全区“大应急”管理格局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申请加入110、119、120等市级平台信息交流微信群,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要求各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后将信息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同时报区应急管理局。三是推行16个镇街“一支队伍管安全”,成立安全、消防、应急和减灾“四委四办”和一局,初步构建大应急格局。四是全区278名灾害信息员全部登录注册,并配齐专职信息员。
4.关于“工作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目标导向。制定《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持续推动区党政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抓安全的格局。突出区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作用,推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二是结合区情实际和上级要求,科学编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三是制定出台我区《2023年各园区、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和《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为各地各部门抓好安全工作提供动力,同时对违章动火等作业行为开展有效举报奖励活动。
5.关于“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安委办印发《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情况》6期,分析研判了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安全风险,并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落实,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向区安委会报告工作。二是与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对排查上报下穿式涵道和柳树湾街道非法储油设施网格排查不力等敷衍失责行为进行查处,区纪委监委对包佳佳等人敷衍塞责问题立案调查或问责,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工作成效。三是区安委办 区燃气办印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全链条全覆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发《城镇燃气全链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通报》2期,要求切实抓好各类问题隐患整改。今年以来,燃气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研究布置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条线分管领导包干负责、各司其职的格局。
7.关于“形式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出台《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目标绩效激励考核实施办法》,将个人考勤结果等多个履职事项与年终一次性目标考核奖金挂钩。考核对象每年预拿出500元目标考核奖金进行二次分配,用于统筹全局目标绩效激励考核工作。局目标绩效激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照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集中运用的原则,于年终由各考核内容分管领导提供考核结果报办公室统一汇总,考核结果经局目标绩效激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提请局党委会审定执行。
8.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7月20日召开区应急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发扬民主,深刻剖析问题,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会中班子成员认真剖析存在不足和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的召开达到了“红红脸红出了真心,洗洗澡洗掉了污泥”的目的,意见建议贴合实际,同题共答的效果初步显现。
9.关于“对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帮助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到南大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两批基层监管人员赴中国矿大参加省厅培训。二是从7月份开始,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到区应急局跟班学习,计划组织4期,目前已开展3期。三是与区司法局沟通,区司法局计划在10月份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基层监管人员取证有望得到解决。四是局大队、科室对16个镇街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局实施挂钩指导结对服务,并常态化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891898;电子邮箱:459443070@qq.com。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