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清江浦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合署后的区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主要职责有: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各部门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和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措施、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
(八)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园区、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对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依赖、忠诚干净担当,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具体任务:一是坚持全面从严,着力在责任延伸上步步推进,二是紧扣重点工作,着力在作风建设上加压使力,三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在执纪审查上精准发力,四是突出源头治理,着力在权力监督上创新突破,五是强化学思践悟,着力在自身建设上锤炼提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管理监督室、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含区委巡察工作经费。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清江浦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面准确、突出重点、讲究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结合我委实际情况,认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根据中央和地方确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房补政策及社会保障政策等计算确定。公用支出预算根据定额标准和在职在编人员、在册在编车辆等计算确定。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区委年度工作安排、我委工作实际以及近年项目支出情况,按连续性原则,以上一年度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依据当年实际情况结合财力情况。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根据我委在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实际运行情况确定更新采购计划。
在保障区委各项重点工作和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区纪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04.6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32.1万元,增长6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业务费用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04.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604.6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604.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32.1 万元,增长65.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业务费用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3.转移性资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4.债务资金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1604.6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36.85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 688.31 万元,增长 8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监督执纪业务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 67.76 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21.79 万元,增长 47.4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654.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9.9 万元,减少 13.24%。主要原因是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95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32 万元,增长 335.78 %。主要原因是聚焦主业,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及巡察工作力度,增加了业务费支出。
其他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清江浦区纪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604.6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04.61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未纳入预算的非税资金 0 万元,占 0 %;
转移性收入 0 万元,占 0 %;
债务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清江浦区纪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604.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54.61 万元,占 40.80 %;
项目支出 950 万元,占 59.20 %;
其他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04.6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32.1 万元,增长65.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业务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604.6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65.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业务费用增加。
其中: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71.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31万元,增加40.3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经费支出增加及今年新成立区委巡察办,增加运行经费。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2万元,增长1169.23%。主要原因是内网分级保护经费,内外网网站建设及维护费用。
3.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4.住房保障支出67.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1.79 万元,增长 47.4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54.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6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85.5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4.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32.1 万元,增长 65.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业务费用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654.6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6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85.5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5.53万元,比2016年增加 21.52万元,增长 33.6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费用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清江浦区纪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4.55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0.3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8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除车辆损益保养和维修外,同时承担区委巡察办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安排。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清江浦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