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事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检举控告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申诉
1.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作出的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2.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三)批评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
1.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6.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的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信访举报要注意哪些事项?
1.依法有序信访。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反映问题,集体上访应推选代表。
2.提倡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3.实事求是举报。检举控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4.来访登记事项。来访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的,通过其他信访举报渠道反映问题,或者携带证件后到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处理过程
1.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定期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统计。
4.办结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如何向清江浦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信访举报?
1.网络举报。请登录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即http://www.12388.gov.cn/。
2.来电举报。请拨打12388进行电话举报。
3.来信举报。请寄至清江浦区明远西路9号,清江浦区纪委信访室,邮编:223008。
4.来访举报。请到清江浦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一楼大厅纪检监察窗口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