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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时间:2020-10-22 17:26   来源:清江浦区纪委  作者:清江浦区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0921-1225日,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老干局、区法院、区审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阳光·清江浦”服务中心、清浦开明中学、清河开明中学等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

二、反映渠道

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投资促进局、区审计局,联系电话:13395203617

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法院、区委老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联系电话:15351752336

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清浦开明中学、清河开明中学,联系电话:13357963617

第四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阳光·清江浦”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351727076

电话受理时间9:00-17:30

特此公告。

 

 

清江浦区委巡察办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