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
淮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原董事长娄伯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0-10-30 11:43   来源:清江浦区纪委  作者:清江浦区纪委

据淮安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纪委监委对淮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原董事长娄伯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娄伯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干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企业经营、资金拆借、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娄伯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娄伯翱简历  

娄伯翱,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江苏淮安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科员、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04年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派出所工作指导科副科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任淮安市公安局科技处副处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任淮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二级警长、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二级警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被免去淮安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