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警醒的蜕变
----建湖县安监局原副书记、副局长朱永洲受贿案剖析
朱永洲,男, 1971年8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原任建湖县安监局副书记、副局长。因犯受贿罪,于2016年11月被建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心存侥幸 贪欲难填
出生于农村家庭的朱永洲,2003年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现,被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常州市夏溪镇挂任副镇长,2009年2月任宝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9月任恒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4年2月任县安监局副书记、副局长。这一路过来,可谓是顺风顺水。
然而,随着地位的变化、时间的推移、权力的变大、接触人员的变广,他的思想上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朱永洲自从担任镇长后,便与老板勾肩搭背,从饭店酒楼到歌厅舞场与他们形影不离。正如朱永洲在忏悔书中所说:“有了一个这样的朋友,便引来第二个、第三个……”正是在这种不正常的人际交往中,他逐步放松修身要求,降低做人标准。
朱永洲提及自己收受工程老板徐某贿赂经历时讲到,第一次徐某为工程得到其关照送了2000元购物卡,当时心里有过一丝不安,但认为区区2000元况且又是购物卡没有当回事。当徐某第二次送给其1万元现金时,朱永洲犹豫过,因为他做过纪委书记,清楚受贿1万元够着立案了,思想斗争非常激烈,起初也想过将钱退给工程老板或上交组织,但想到搞工程的老板日进斗金,自己为他们服务却工资微薄,认为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最终心存侥幸使朱永洲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此以后,朱永洲为徐某服务更加“周到”,徐某也投桃报李,先后又送给了朱永洲35万元。朱永洲在恒济镇担任镇长后,他的贪欲日趋膨胀,一次收几千元、上万元,到一次收数十万元,来者不拒,从“小腐”到“大贪”,使朱永洲一发而不可收,最终查明朱永洲涉嫌收受工程老板贿赂近百万元。
心理失衡 信念动摇
朱永洲在事业前期一帆风顺、成功较早,可以说他长期笼罩在“光环”和“荣耀”这中,在很多人眼中,朱永洲是个勤廉的好干部,是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
从朱永洲悔过书发现,他母亲常常告诫他:做到镇长了,要把握住自己,一定要把工作干好,不能有什么闪失,把自己的“铁饭碗”丢掉了。朱永洲妻子经常和他讲:不要收别人的钱,家里一个小孩子,家庭条件这么好,也不缺这个钱。平时还把报纸上反腐的例子,放在床头,告诫他不要因为小事影响了整个家庭。然而,母亲的苦口教诲、妻子的良苦用心,都未能阻止朱永洲贪腐的欲望。
2011年9月,朱永洲调至水产资源丰富、经济相对较好的恒济镇任镇长后,看到身边的一些很平庸的人出手阔绰,穿名牌、坐好车,而自己位高权重却一点“潇洒”不起来,心理逐渐失衡。朱永洲渐渐在金钱面前迷失方向,在崇尚物质至上、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追求更大权力、追求更多财富的攀比思想驱使下,此时的朱永洲把金钱、权力、地位看得比什么都重,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把亲人的嘱托,自己努力的过程忘得一干二净,铤而走险,敛财的胆子越来越大。明知恒济镇某干部因收受某工程老板的贿赂已身陷囹圄,仍然执迷不悟、铤而走险,收受该工程老板贿赂8万余元。
从收受节日安排的烟酒、购物卡到几万、数十万的现金,朱永洲渐渐背离了共产党员应有的党性原则和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蜕变,已然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敛财的工具。正所谓“大堤溃于蚁穴,贪欲导致祸患”。朱永洲的蜕变毁掉了原本拥有的一切,走进了自我编织的“铁篱笆”。
追悔莫及 警示深刻
朱永洲最终将迎来失去人身自由的牢狱生活,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他的堕落轨迹,为党员干部留下了深刻的警示。
分析朱永洲的堕落之路,可以看到,崇尚拜金主义、权力观扭曲是他走向腐败的根源。朱永洲面对外界诱惑,党性缺失,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对年轻有为所拥有的职权产生优越感,官本位思想严重,丢失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权力观严重错位。而侥幸心理则是他步入堕落深渊的助推器。朱永洲在犯罪初期也曾存在敬畏心理,但他也存在你不说我不说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在犯罪行为接连实施未被及时发现后,侥幸心理占据上风,直至被查后才追悔莫及。
贪腐路上没有回程票。党员干部只有保持思想纯洁,才能在是非面前立场坚定,在考验面前保持清醒,在诱惑面前严以律己。越是在监督薄弱、无人注意时, 越是在“ 八小时以外”, 越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观朱永洲人生轨迹,正是在诱惑面前的一念之差而彻底毁掉了自己的美好人生。(建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