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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7-09-21 12:00   来源:  作者:
各园区、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继续保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东方丽景社区党委书记张庆刚违规招待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2014年6月25日上午,新建村信访稳控重点人潘某某到水渡口街道缠访,原新建村村书记张庆刚随后到现场进行化解。中午工作结束,张庆刚为了稳定信访人情绪,提出带潘某某及女儿、女婿一起就餐,同时考虑到洪福村副主任张庆功与潘某某熟悉,于是喊上张庆功一起到附近东旭酒店就餐。期间,张庆刚在饭店点了2瓶今世缘系列“老地球”白酒,并与张庆功、潘某某三人饮用,在喝完白酒后,又喝了12瓶啤酒,其他人没有参与喝酒。饭后,张庆刚现场结账,饭账、酒钱合计人民币1300元。之后,于2014年12月18日以稳控招待费名义进行报销。2017年7月24日,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党工委决定给予张庆刚党内警告处分。
      清江浦区武墩镇王庄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陈文明等五人违规招待问题。2013年下半年,经武墩镇王庄村两委会决定,以编造工程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冲抵王庄村在“农惠园”饭店产生的招待费。时任王庄村党总支部书记陈文明、王庄村党总支部委员、村会计马彦、时任王庄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吴松、时任王庄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徐永中等五人同意以上决定,并在以上发票上签字,使得发票顺利入账报销。陈文明等五人均参与王庄村在“农惠园”饭店进行的公款招待活动。2017年7月24日,清江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陈文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永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桂萍党内警告处分。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持续发力加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认真清理排查“四风”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做好线索处置。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