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清江浦区纪委从基层终端末梢抓起,从薄弱环节改起,聚焦“不能、不会、不敢”,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工作的实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突破基层监督执纪机制“壁垒”,全力打通基层执纪审查“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着力解决基层“不能”监督执纪问题。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职能不清、能力不足等问题,《指引》对每个环节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职能、权限进行明确,让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在受理信访举报中,明确乡镇街道纪(工)委可以受理同级党政机关管辖以下职级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同时,将职能重心下沉一级,给予乡镇街道纪(工)委更多的空间,例如在立案审查对象划分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除党组织、副科以上党员干部需提交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外,其他党员干部的立案均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使之能更精准地按照程序处置。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着力解决基层“不会”监督执纪问题。《指引》共36条,分别对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实施谈话函询、组织初步核实、开展执纪审查、案件移送审理、处分决定和执行7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每个环节都从程序、时限等作了细致规范。例如对时限进行了调整;对于简单的违纪问题,缩短了审查和结案期限,坚持快查快结。同时,配套制作流程图,直观显示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形成执纪审查的“闭环”。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基层“不敢”监督执纪问题。为解决基层执纪工作阻力大、干扰多等问题,《指引》强化对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对重要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涉及重要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第一时间向区纪委报告,防止压案不查,并将可能存在阻力的重要环节进行了专门要求,如遇到阻力可以通过区纪委交办、协助实施审查取证措施等。同时,实行问题线索归口管理、案件归口审理,从源头和结果上由区纪委把好关,既保证执纪审查的工作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乡镇街道执纪压力。
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查案件89起,党政纪处分101人,同比增长35%,基层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