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对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出台文件、专题部署,对巡察机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省委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办、巡察组设立及调整工作,认真抓好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落实及干部配备,机构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指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形式,落实巡察制度、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机构建设至关重要、十分紧迫。各地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尽快把省委的最新要求落到实处,为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巡察机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县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迅速行动、乘势而上,将巡察机构设置和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等统筹考虑,认真抓好机构设置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巡察干部。省委巡视办要对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设区市要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巡察机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