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法院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区委提出的马上办、务实办、高效办、创新办“四办”精神,强化问题导向,狠抓内部管理,在改进作风、严明纪律上取得了新成效。
该院充分发挥审务督察作用,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采取团队管理模式,坚持院领导带队值周、值班制度,对院各部门及全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和改进作风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督察。定期发布《审务督察情况通报》,对督察、监控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曝光、通报、处罚。去年全年共开展审务督察71次,编发书面督察通报10期,对涉及18个部门、干警106人次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曝光、处罚、通报批评,有力推进了作风建设。2017年区法院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民四庭、执行局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