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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建立餐前备案制度 为公务用餐上“安全锁”
时间:2017-07-17 12:00   来源:  作者:清江浦纪委
    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效发挥清江浦区“三公监管”系统的作用,区人社局创新公务用餐管理办法,建立公务用餐餐前备案制度,为公务用餐加上一道“安全锁”。

    该局规定凡公务用餐必须餐前备案、餐后申报。各部门用餐前需明确专人填写“公务(工作)用餐申请单”,用餐人数(含接待人数)、用餐地点、用餐标准及用餐事由等“四要素”缺一不可。明确局领导审批权限,公务接待必须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备案。凡先用餐后备案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凡实际报账内容与“申请单”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为更好的厉行勤俭节约,该局还在区级接待标准的基础上,主动降低接待规格,对工作餐(午餐、晚餐)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进行严格限制。

    一把“安全锁”使得公务用餐更加合理、规范、透明。该局的监管前置举措,对不规范的公务用餐行为形成有效预警,在全局营造了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陈静 骆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