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检查考核常态化。按季度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区委书记审阅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纪实情况,区纪委书记审阅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履责纪实情况。创立“四单四查”制度,深化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半年检查、专项巡察、年底考核等机制,推动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赴挂钩乡镇(街道)、分管部门开展“两个责任”、“季度工单”等落实考核检查,实现公开评、经常查、及时改。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执纪问责刚性化。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四函四书”制度的实施办法》,已向区委常委以及党员副区长发放《履行主体责任问题建议函》3份,提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3次,并发放《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问题查找函》。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和多案追查的“三查”机制,截至9月份,全区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对1个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有力地提升了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