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清江浦“四函四书”助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时间:2017-04-01 12:00   来源:  作者:清江浦纪委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清江浦区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将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等12种情形纳入适用范围,通过“四函四书”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同级党委监督“破冰”。对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单位或联系地区党员干部信访反映、违纪违规、作风建设情况,由区纪委发出《履行主体责任建议函》,建议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并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委、区纪委报送《履行主体责任备案报告书》。目前,已向1名区委常委,2名副区长发出《履行主体责任建议函》。针对城南街道、清江街道信访工作失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已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下级党委履职“有效”。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党(工)委(党组),区纪委发出《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问题查找函》,通报问题情况,要求查找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送《主体责任整改报告书》,整改报告书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1-3月份,共对5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发出《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问题查找函》,切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基层纪委监督“有力”。区纪委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发出《关于履行监督责任问题查找函》,通报问题情况,要求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查找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送《监督责任整改报告书》,整改报告书由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签字背书并加盖纪(工)委(纪检组)公章。目前,已对城南街道纪工委、清河街道纪工委等7个纪(工)委发出《关于履行监督责任问题查找函》,要求其针对信访反映较多,作风建设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监督责任履职到位。

    个人问题查找“夯实”。区纪委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承担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发出《个人问题查找提醒函》,要求该单位党员干部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送个人《问题查找报告书》,报告书由本人签名背书。目前,已向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13名党员领导干部发出《个人问题查找提醒函》,要求其查找在分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督促其履职尽责。(孙靖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