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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6-05 09:39   来源:巡察办  作者:巡察办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1027日至1227日对区住建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2023224日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在统筹谋划住建事业发展、小区物业管理质效、老旧小区改造品质、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存在的1135个问题,区住建局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推进。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吸收、全面整改。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事事责任到人。先后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把握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反思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突出统筹谋划住建事业发展、小区物业管理质效、老旧小区改造品质、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整理分类,需要整改的问题分解到牵头责任人及部门,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312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围绕1135个问题,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31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清住建党发〔20237号),同时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整改台帐”,对照巡察反馈的1135个问题,既在治标上下功夫,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又在治本上不放松,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坚决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日常重点工作、提升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区住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2个,9个问题仍需深化整改,4个问题已移交区发改委党组进行后续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鲜有传达、学习、研究”问题的整改。

强化思想理论学习,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学习强国”APP等载体,组织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省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重点,提高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持续提升住建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在学习的同时注重理论研讨,把学习成果的落脚点放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水平的提升上,做到以理论学习促进工作、推动工作。

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党组书记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所分管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要求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意识形态的敏感度和风险点的判断处理能力,遇到舆情风险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和谋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226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6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10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522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调研清江浦区讲话精神。

2.关于“部分考核指标完成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

举一反三,争取相关短板指标进位争先。424日,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城镇污水提质增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指标工作。“宜居城市建设”指标2022年度考核排名全市第一,2023年度市住建局暂未下达目标任务。2023年度市住建局不对清江浦区进行“纳入市对区考核的省级传统村落创建”指标考核。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24个中心城市项目建设,牵头协调会办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形象进度和投资额双达标。420日召开联席会议,会办清河幼儿园(检察院地块)项目按时开工问题,区分管领导、区教体局、淮海街道、清江浦城投集团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519日,提请区分管领导召开全区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推进会,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逐一过堂,推进项目达序时。2023年市政府下达清江浦区的24个中心城市项目总投资为182.39亿元,当年度计划投资20.53亿元。截至20234月,已完成投资7.37亿元,完成当年投资计划的35.90%。已开工20个项目,开工率83.33%。目前整体建设进度达到序时要求,在一季度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中“中心城市项目建设”指标排名第一。

3.关于“物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问题的整改。

2023310日,牵头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与各街道共同研讨《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328日,淮安市市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全面推进物业管理综合执法进小区等5个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内容包含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424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城市长效管理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着重强调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监管部门列明信息公开清单,公开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20235月初,区物业管理中心积极落实动员行动,要求物业企业按照“统一标准、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大力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实现居民小区代收代缴、公共收益、物业服务等主要内容和收费标准阳光化,确保到 2023年底,实现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率100%

4.关于“物业管理领域投诉问题居高不下,物业费欠缴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根据淮安市发布《全面推进物业管理综合执法进小区等5个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3月已派驻执法人员挂钩各街道,实现全面覆盖。用好“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等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小区环境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等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20233月以来,“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已协调、处理群众关于物业管理方面诉求689件。通过发放居民倡议书、法律宣传进小区等形式,在196个有物管小区开展欠缴物业服务费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有效提升居民主动缴纳物业费的意识。针对物业矛盾问题,20233月以来,区物业管理中心参加街道组织的共商议事会议3次,和街道共同排查、化解物业矛盾229件。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加强物业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清江浦区四级物业矛盾调解机制》《清江浦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5.关于“物业服务保证金退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23330日,以《关于追加物业服务保证金预算的报告》书面形式恳请区政府同意追加区住建局2023年财政预算913253.03元,用于退回已收物业服务保证金。

6.关于“下属物业公司物业费、车位费收缴混乱”问题的整改。

淮安市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隶属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2211月划归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华厦家园小区涉及物业费和车位费收缴台账混乱等遗留问题,强化住建部门行业监管,督促淮安市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积极整治遗留问题,落实《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信息》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7.关于“限额以上‘应招未招’项目较多”问题的整改。

强化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202353日,组织清江浦区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学习《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招标、采购文件。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应招标项目20个,实际招标项目20个,已完成招标13个,正在招标7个,均由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

8.关于“在建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今年已进场实施的1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安全、质量学习2次,“人证不一”等问题已整改到位。20233月以来,我局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2次,现场交办问题2个,整改安全隐患3个。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期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现场发现并交办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每日班前交底和安全教育。

9.关于“绿化养护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借鉴市园林部门最新的巡查考核机制,对我局的巡查考核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对养护绿地、行道树的巡查频次及力度。截至20236月,共安排病虫害防治10次,补植缺损、受损行道树100棵,修剪树木29次。

10.关于“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巡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331日出台《清江浦区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清江浦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等,督促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被委托单位严格执行。

二是要求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被委托单位整理补齐应急避难场所物资,制定轮班看管制度,安排专人维护巡查。督促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被委托单位于20233月编制年度巡查制度,目前执行效果良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符合巡查制度要求,月度巡查表格、照片等记录资料留档成册。

三是推进2023年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纳入新建项目的建设规划,作为配套工程统筹建设,不再单列进行建设,从而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资源有效利用率。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不定期抽查,杜绝维护巡查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

11.关于“工程项目应立项未立项、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的整改。

202353日,组织区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学习《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招标、采购文件。统一思想,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今后立项和招标事宜必须通过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做到“应立项尽立项、应招标尽招标”。本轮巡察意见反馈后,实施的新项目均做到“应立项尽立项、应招标尽招标”。

12.关于“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问题的整改。

建立内部审核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招标方案,提交科室负责人拟定,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项目招标。2023年度实施的清江浦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以小区为单位,进行发包实施,每个小区单独编制图纸和造价。目前,已由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直接发包实施了13个小区,剩余7个小区正在公开招标。

13.关于“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园林绿化总公司制定出台劳务服务外包流程。二是督促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台《工程项目及工程证书管理办法》。三是举一反三,对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重申工程项目招投标纪律,坚决杜绝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

14.关于“提前支付和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大庆路东延段(兴业国际)新建工程的送审工作,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区公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尽快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对项目尾款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结果支付,超过限额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后确定。

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同时考虑我区审计体系,依据审计结果和合同约定,超过限额的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确定,杜绝提前支付和超额支付的情况发生,出台《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15.关于EPC项目投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因合同结算方式条款存在争议和分歧,依据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该项目结算支付(含进度款及竣工结算款)依据原合同17.1.5执行按照投标下浮率按实进行结算。下一步将积极协调配合完成政府审计工作。

16.关于“自聘中介审核结算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邀请区评审中心参加项目标前会议,对项目招标及合同条款进行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变更,及时请教区评审中心。为杜绝提前支付工程款或超额支付,在完成项目竣工结算政府审计前,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和经批准新增投入之和的70%,超过限额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后确定。

二是经建筑管理服务中心集体研究决定,出台《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所有新开工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不再自聘中介,全部送区评审中心评审,依据区评审中心审计结果结算支付工程款项。

17.关于“违规出借资质,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清河建筑安装总公司已划归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我局分管领导积极督促清河建筑安装总公司完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在财务支出、工程合同等工作中加强监督。

18.关于“国有资产长期低于市场价出租”问题的整改。

淮安市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隶属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划归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我局分管领导积极督促淮安市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出租国有资产时严格依据《清江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清资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进行。

19.关于“个人借款超期未还,应收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截至20232月,1.72万元个人借款已经归还。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个人非必要不借款,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报销制度。用于单位事务的借款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报销还款,借款人在调离本部门或离岗时必须还清借款,进一步把财务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清江浦市政公司已划归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江浦市政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1997.68万元中,报账冲销及还款39.74万元,清河建筑安装总公司44.11万元欠款和嘉园物业公司27.05万元欠款正在催收还款,剩余账龄超过10年并经多方了解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我局分管领导已督促清江浦市政公司委托淮安三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排查及清理,结束后出具坏账、呆账专项审计报告。

20.关于“以餐券形式发放补助,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补贴发放程序,每一笔补贴均做到“依规发放”。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局班子会议研究标准发放防汛补助,因工作加班、值班期间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严格按照《清江浦区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的暂行规定》(清办发〔201727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用餐管理的通知》(清纪办发〔202210号)文件要求执行,杜绝以餐券形式发放补助。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对派车时间,还车时间、使用人、里程数等信息进行规范填写,杜绝廉政风险。公务车辆需维修时,须将待修车辆送到定点维修企业,如相关特种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无法维修,需相关科室出具情况说明,经比价后在其他维修企业维修。

2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问题的整改。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发挥党组的头雁效应,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读原文原著、学习交流、撰写心得等方式,持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20233月,局党委下属10个党支部进行换届,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1次,每月常态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次。严把党员发展关,吸收2名高素质的年轻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群众满意度不高等突出问题,结合今年申报的“‘红领物业’赋能城市精细治理”机关党建项目,通过以“党建统领”为着力点激发治理活力、以“分类管理”为切入点探索治理模式、以“做优服务”为落脚点健全治理体系,形成多元合一、同心共治的社区治理新局面,打造党建亮点品牌。525日,央视《新闻直播间》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

22.关于“违规挂证屡禁不止,下属公司为非本单位职工代收代缴社保,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用好“钉钉”考勤APP,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19日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响正风反腐冲锋号》《矢志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区住建局公职人员持证和挂证取酬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担当尽责。三是督促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台《工程项目及工程证书管理办法》。四是组织对《淮安市清江浦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进行深入学习,规范编外人员管理。425日,函告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巡察反馈意见上会研究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2人、清江浦房地产有限公司22人、园林绿化总公司5人共计49人相关人事问题。五是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财务人员进行排查,杜绝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总账会计和材料会计等财务管理岗位。函告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国有公司财务岗位人员进行排查,对从事总账会计和材料会计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目前已经调整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职能履行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清安河淮海路东侧排口溯源排查整治及打开淮钢、韩泰轮胎厂区内除厂房等建筑物占压外的暗涵等整治工作,在市级水质监测中已连续超6个月以上水质均达标。清安河淮海路东侧排口溯源排查整治工作于2023411日通过省高检的实地评估。

二是研究制定《2023年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梳理2023年隐患建筑整治清单及整治工作任务计划,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园区、镇街做好任务分解,科学筹划,按“一栋一策”实施分类整治,年度隐患建筑整治目标166栋(城镇38栋,农村128栋),已完成整治120栋(农村97栋,城镇23栋)。提请区分管领导于2023516日召开全区既有建筑整治推进会议,相关镇街以PPT方式汇报各自整改计划,后期将研究结合全区棚改、城市更新项目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整治工作。

三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全国“两会”、五一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具体部署。先后牵头印发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小切口、抓关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签订年度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严格要求各条线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以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是否相符、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节后复工项目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对全区48个在建项目60个标段进行检查68次,下发整改交办单49份,共排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53个,其中重大隐患9个,已整改150个,正在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98%,对安全隐患较多的3家施工单位下达了《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并予以约谈。邀请市级专家组织建筑施工项目参建三方负责人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专题培训。

四是提请区政府主要领导于2023510日召开全区超期安置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523日召开全区征收拆迁超期安置攻坚工作会议,持续推进超期安置工作。目前,运河上城二期项目正在进行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预计20236月底交付分房,润城一品花苑项目配合清江街道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配套工程,雨润新天地项目已制定出台超期安置化解方案,融尚嘉玺和文庙三期安置小区均在正常建设中。

五是召集专题会议,针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服务。目前正拟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待局领导会议协商修改后,拟于20237月份正式出台相关制度。今年暂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此后针对个人处罚金额超过5000元、单位处罚超过50000元的行政处罚,将严格落实案审会集体研究讨论,由局机关审核讨论作出处理决定,以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力度,破除“以管代罚”,在实行审慎柔性执法的同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厉处罚。224日巡察意见反馈后,已对2个企业的室内装修未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共计10000元。

2.关于“物业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

2023315日,就《淮安市清江浦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区物业管理中心和相关街道参加会议。20236月,出台《淮安市清江浦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

3.关于“行业监管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20236月,出台《淮安市清江浦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根据文件精神,一年出现两次季度综合考评纳入“黑榜”的住宅小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黑名单,约谈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一年出现三次季度综合考评纳入“黑榜”的住宅小区,根据《淮安市市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区物业管理中心会同镇街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清退。今年以来,区物业管理中心已经初步实施了考评工作,每月公布排名结果。因考评时间不足1年,目前没有物业企业3次季度综合考评纳入“黑榜”,没有产生清退条件。

4.关于“备案管理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备案制度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今年6月底完成。拟列出备案清单,明确物业企业申报时间、主管部门备案时间、备案签章,查验公共设施时查验时间、查验结论等细节性内容,以备案表形式进行备案告知,备案资料实行三级责任人审核制度。

5.关于“老旧小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2018年至今,清江浦区老旧小区共计完成审计项目7个,正在评审项目7个,共计使用1.3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2023年度计划改造清浦、长西、府前、柳树湾、淮海5个街道的20个小区,209栋居民楼,总建筑面积65m2,惠及群众6968户,年度项目预计总投资1.12亿元。目前已进场实施13个小区,总体进度约50%,其余7个小区正在招标。将积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尽快达到付款节点,及时支出进度款。

6.关于“项目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清江浦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均由专业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目前2021年及之前的项目工程量确认已全部完成,2022年项目的工程量确认正在核查。

二是对2018年利苑新村(二区)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交办,邀请监理、审计单位重新确认工程量,督促施工单位在编制结算时,重新明确项目的综合单价。2023年度清江浦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征求意见由属地街道牵头,我局配合提供设计和技术支持。目前每个项目,我局同属地街道或社区对接十余次,编制造价时,我局同评审中心开展调研2次。

7.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标杆项目不多”问题的整改。

拟打造金佳园小区为2023年度省级宜居示范住区项目,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通过“共同缔造”“打开空间”“配套公共服务”等内容,全面提升小区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并加强改造的后续长效管理。该小区目前已经进场施工,预计202312月前改造结束。改造后,该小区基础设施将得到显著提升,新建的公共服务用房将由属地单位作为活动中心,提供给老人、儿童进行娱乐休闲或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8.关于“园林绿地面积数量不足、空间分布不均”问题的整改。

2023年新改造的游园为环城路游园,位于人民路和环城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1233平方米,未改造前现场空间及环境比较杂乱。现已重新设计,将原本杂乱的空间进行调整,增加廊厅,为市民提供聊天休息的休闲平台,同时为呼应附近清晏园的园林式景观风格,进行设计升级,目前已经开工,预计2023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9.关于“上级交办任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安排专人完善维护管养制度和应急操作规程,详细内容明确日期及适用范围,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养制度,留存维护管养工作记录、工作照片。针对权属单位职责不清的问题,已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提请区政府协调推进避难场所权属单位,进一步厘清职责。

(三)移交区发改委党组的问题

因人防工作划转移交,“推动人防停车位租金监管迟缓,部分人防工程被占用,租金收入锐减。”“人防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安全巡查不细不实。”“大量人防物资、工程物资去向不明”等4个问题和“第35个问题中的超范围报销差旅补助”已于2023421日以文件形式移交至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989398

通信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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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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