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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26 12:00   来源:  作者: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对区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领导班子思想认识有偏差,大局观和总揽全局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分管领导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单位的其他事情不闻不问。作为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部门,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尤其在引导服务小微企业方面,锦上添花做得多,雪中送炭做得少。”问题的整改。

1)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2)班子成员与青年企业家商会、新生代企业家商会、女企业家商会、工业园区商会、驾驶服务业商会等商会组织挂钩联系,每月开展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3)加强对非公企业的调查研究,结合省、市工商联要求,重点针对我区民营企业运行情况及防范化解风险等进行摸底调研,填写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问卷,赴清河经济开发区、爱情小镇和澳洋顺昌等地进行考察调研。

2.关于“一些班子成员服务企业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不高,敢于和善于与企业交流不足。在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以党员身份引导教育的意识不够强,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的现象没能旗帜鲜明的表明反对。”问题的整改。

1)积极开展各类经济服务工作。与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法院、阳光办等单位召开了5次营商环境座谈会,为党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注重对各商会的教育引领,2019年在非公经济人士中开展了6次理想信念教育。

2)班子开展学习教育,提升对舆论的敏感性,加大对各类企业微信群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相关信息立即责令删除,将负面信息的影响降到最低。

3. 关于“在全国工商联开展的‘万企帮万村’活动中仅仅满足于帮助企业主与贫困家庭结对,后续活动开展较少,有虎头蛇尾之嫌。”问题的整改。

班子开展学习教育,注重提升各类活动的计划性和可行性。开展“积沙成塔·圆梦清江浦光彩事业行动”,慰问清江浦籍在外创业企业家家属,并送上2万元慰问金;深化“携手创建·非公企业家在行动”主题活动,在9家企业设立首批31个文明城市创建爱心休息点。 

4. 为了完成商会成立的目标要求,酝酿和谋划不充分,成立过程较为草率,导致有些商会人心不齐,形同虚设;商会注册力度不够大,目前只有浦楼街道一家注册商会。

1)目前已有4家镇街商会完成注册工作,计划2020年完成所有基层商会的注册工作。

2)改进商会筹建工作模式,加大前期调研力度,确保做到“三个保障”,即:商会班子有保障,商会场所有保障,商会活动有保障。

5. 关于“以商引商的力度不够大,离区委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年来,仅2018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其他年份外资及招商引资工作没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问题的整改。

1)加大以商引商力度,进一步发挥商会平台优势,与各大园区密切沟通合作,努力做到“三围绕”,即:围绕地块招商,围绕产业链招商,围绕发展趋势招商。

2)开展招商人员学习培训。“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升个人素质,加强经济素养,是提升招商成功率的重要途径。提升招商人员素质一方面是开展学习培训,另一方面是加强自我学习,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学习成果。

6. 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学习记录马虎,个别领导学习笔记存在代抄现象。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不深不透,存在不求甚解,囫囵吞枣的现象,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与单位重点工作联系不紧,解决棘手问题方法不多、思路不宽。思想政治工作淡化,谈心交心活动开展较少。”问题的整改。

1)已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了学习记录马虎、学习笔记代抄的问题;

2)结合“两学一做”和主题教育,支部每月都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加强集中学习研讨。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研讨中注重与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习效果提升明显;

3)党组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和频率,积极听取同志意见,共同提升工作学习效率,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

7. 关于“对于一些特殊时间节点的敏感性不强,没有及时加大舆情监管力度,2018年清明期间有企业主在微信群发送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没能及时审查,致使该信息存放较长时间。”问题的整改。

班子开展集中学习,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各商会秘书长的教育引导,强化网络纪律,加大舆情监管,严防不当言论。

8. 关于“党组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对基层商会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重商会业务工作轻商会党组织建设,没有建立以党建引领会建的工作模式。2015、2016两年间成立近十家商会都没有成立党支部,没有及时引导商会党员开展活动。”问题的整改。

1)党组进一步强化抓党建工作意识,加强了商会党建工作,只要条件成熟,就在商会中成立党支部,至目前,共成立了6个商会党支部,对于成立党组织条件不太成熟的商会,不断强化引导培育,力争2020年实现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2)组织引导商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加强组织凝聚力,对各商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肃组织纪律。

9. 关于“党组开展组织活动与中心任务、与企业关心关切的问题结合不紧,推动发展和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织活动出勤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1)对于商会支部书记威信不高及个别党支部组织活动出勤率较低的问题,已于11月底利用支部换届时机,对一些支部进行组织调整,或撤销或选举新的支部班子,引导党支部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力度。

2)党组牵头,加大对各支部的督查力度,严肃组织活动纪律,对每次活动的出勤率进行通报,对屡教不改的同志约谈教育。

10. 关于“2017年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中,走访企业浮在表面,调研不深入,了解不透彻,没有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情况,没能真正弄清企业经营症结,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立即进行反思整改,改变调研方式,不走轰轰烈烈走过场的调研,而注重调研实效,以解决企业实际需求为调研目的。组织女企业家代表赴越闸村开展“携手同心美丽乡村行”活动,对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建设进行了考察。帮助淮商读书会及女企业家商会分别举办了2019年商会年会,为商会企业家进一步提供了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商会企业深入合作。

11. 关于“2018年为快速完成市工商联开展的营商环境调研任务,区工商联人员越俎代庖,代为填写本该由企业填写的调查问卷,影响了调研的真实性。2015年开展的企业家与在校大学生手拉手结对活动,并没有及时跟踪大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活动流于形式,不了了之。”问题的整改。

1)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杜绝以前存在的类似于由工商联代替企业主代填调查问卷等形式主义问题;

2)保证活动的长效性和可行性,重点是加强前期调研,做好活动策划,转变工作思路,务求实效,不再浮于表面。建立分管领导工作责任挂钩制度,持续推进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

建立不驻会副主席轮值制度。充分调动不驻会副主席对工商联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不驻会副主席“智囊团”的作用。对不驻会副主席进行分组,每季度由一组非驻会副主席进行轮值,具体负责1-2次活动的规划及实施,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轮值工作范围,如参加驻会主席班子会议,实际帮助商会、会员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等。

12. 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理解不透彻。有时候懒于咬耳扯袖,羞于红脸出汗。在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上还撕不开脸皮,拉不下脸面,怕得罪人,主动检查的少,等被动处理的多。”问题的整改。

1)党组加强相互间的“咬耳扯袖”力度,让日常相互提醒成为常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组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事前防范,筑牢廉政防线,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

13. 关于“党组日常监督执行标准不够严,要求不够高,请销假制度没能得到严格执行。部分党员干部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精神有所懈怠,工作缺乏热情。对党员干部监督教育力度不够,个别干部职工存在办事拖拉、不推不动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1)提高请销假制度审批权限,由一把手亲自负责科级领导的请假审批;

2)全体成员开展集中学习,强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日常作息时间。班子开展抽查,对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同志进行约谈。

14. 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主观认为工商联只是负责工作协调服务的二线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和本单位关系不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对干部监督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效果不够强,考核监督停留在纸上。”问题的整改。

1)2019年以来班子自觉把纪律规矩纳入党组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来落实,把党章作为加强纪律观念的根本标准来遵循,以实际行动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

2)班子开展学习教育,重申没有“二线”之分,加强对干部监督教育的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3)严格按照《工商联制度汇编》开展监督执纪,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章惩处。

15. 关于“2015年以来,公务用车多次加油、维修,差旅费等未在三公平台登记,部分工作餐和公务接待登记混淆,存在未登记现象,有的经费支出无附件无明细,部分发票审核不严,存在大额联签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1)两区合并以来,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财务报账管理制度》《接待及工作用餐制度》《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规范了公务经费开支,严格落实大额联签制度等,杜绝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已无相关问题。

2)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党组强化监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关于“党组成员只有2人,不符合《党组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2015年至2018年没有专门党组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2019年以来已有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对于党组成员只有2人,不符合《党组工作条例》的情况,需要区委协调解决,已通过多种形式向组织部和区委汇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8305230071;电子邮箱:28166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