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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8-20 12:00   来源: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水渡口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5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水渡口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水渡口街道党工委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十八个问题,逐项逐条细化分解任务,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街道党工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2018年中心工作。2018年5月23日下午反馈会结束后,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工委书记杜守涛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孙大海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压实责任,立行立改。针对反馈的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领导小组成员主动扛起责任,按职责分工,召集相关科室和居(村)负责人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定了十八个问题四十三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17项工作制度,形成整改方案。

  三是严督重查,务求实效。以“实事求是、吸取教训、坚决整改、举一反三”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保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党工委先后10余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具体人和事,党工委要求纪工委采取多种方式严肃执纪问责。针对水渡口街道5个社区党委书记政治测试均不及格问题,街道纪工委已对5名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重新组织理论测试。对违规发放5600元尊老金问题,已责令财务追回,纪工委对时任村会计、分管民政工作的吕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截止目前,纪工委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已经通报14起、问责4人、提醒谈话9人次。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主动谋划、统筹发展不足,工作开展不均衡,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局限于关注自已分管工作,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发表意见不积极”问题的整改。

  (1)统一班子成员思想。针对街道近一年来班子成员调整面大,工作衔接不够充分,岗位熟知度不足等情况,实施了每日工作汇报制度,重点围绕街道年度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结合街道发展实际,群策群力,力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均衡发展。

  (2)合理调整班子分工。根据班子成员个人工作经历和本职岗位情况,充分征求个人意见,重新调整了班子分工,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并确保每名班子成员分工里都至少有一项重点工作。同时,制定出台了班子成员AB岗制度,实施挂钩领导和居(村)组团式推进工作。将5个居(村)划分为5个组团单位,所有工作均在团内解决。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分工,培养班子成员一专多能,胜任不同工作岗位需求。

  (3)制定出台水渡口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规则、程序和纪律,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均由班子集体研究,进一步强化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振了班子的精气神,营造了“团结拼搏,担当尽责,开拓创新,善作善为”的浓厚氛围。

  (4)突出重点工作。围绕两城同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协税护税、社会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重点、难点工作,实施了“招商引资百日行动”、“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力争在招商引资、城市长效管理等薄弱工作方面补齐短板。目前,街道已完成签约亿元项目4个,根据7月份市城管办考核通报,长效管理由原先的全市乡镇街道排名倒数,跃升至全市排名第24名。根据全区二季度目标考核通报,水渡口街道综合成绩名列全区第一。

  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不愿分管压力大责任重的工作,工作进取心不足,工作思路不清,对于一些重要事项、疑难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班子队伍思想,正确认识新时代下工作思路、要求、标准,倡导有为才能有位,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标准、加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2)围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邀请区挂钩领导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并就下一步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掌握真实想法、了解个人实际困难,引导班子成员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共识。

  (4)继续深化“两为”专项整治工作,杜绝懒政、怠政现象发生,着力解决不敢作为、不愿作为、不能作为问题。不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出现的“两为”现象一旦发现立即开展约谈、函询工作,约谈、函询后仍不作为的,依照党纪条规严肃惩治,从而提升进取心,克服畏难情绪,提高执行力。狠抓“作风提升年”活动,截止目前,纪工委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已经通报14起、问责4人、提醒谈话9人次。

  3、关于“党工委会议数年没有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党工委研究制定出台了《水渡口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明确了议事规则。由分管领导指定党政办工作人员担任会议记录人员,明确党工委会议记录要素、格式,并将党工委会议记录与班子会研究工作记录分开,记录本能够全面、详实反映会议内容,并永久保存。对前期没有记录的问题,党政办根据当时会议录音已重新整理记录。

  4、关于“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和建立相应的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问题的整改。

  (1)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街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各居(村)也参照街道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

  (2)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会,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机关和各居(村)重点抓好“四个结合”:一是要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通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使之真正成为我们武装头脑的思想武器、指导发展的根本指针和推动工作的行动指南。二是要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搞好补课,狠抓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要同促进当前工作相结合,突出做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困难群体的帮扶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要同谋划明年工作相结合,按照跨越发展观的要求,明确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为明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各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按照组团式工作要求,对挂钩居(村)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街道其它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理论武装不断深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大额支出审批不规范,有些单据中缺少事由、金额等要素”问题的整改。

  (1)规范了制度。学习讨论了“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会议研究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2)明确了程序。出台了《关于明确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财务制度的通知》,制度中涵盖了事前报告制度、分级审批制度、财务监督制度以及居(村)财务支出流程图和街道机关日常支出流程图。现已组织街道及各居(村)会计进行了培训学习。

  (3)完善了凭证。落实大额经费集体讨论研究、财务审核凭证和一支笔签字制度,统一报销凭证依据。按规范报账程序,具体事由、金额要写详细,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支出补齐了审批手续。

  6、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督促不够”问题的整改。

  (1)健全完善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紧扣上级有关精神,制定了《水渡口街道2018年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讲课,每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一次,全年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12次,班子成员要完成集中学习和自学任务,年度自学不少于6次并规范学习笔记。已发放给班子成员每人一本学习笔记本,专门记录中心组学习、学习研讨等内容。

  (2)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居(村)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职工作自主开展学习活动,学习过程中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每年形成学习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各不少于一篇,并适时在街道组织开展范文展评等活动。

  (3)各基层党组织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了理论学习,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学习记录进行督查通报。每季度组织各级党组织进行应知应会测试,将测试成绩列入各级党组织考核内容和个人年终考核内容。6月,召开了各社区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会议,对近期党建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组织街道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了一次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今后将不定期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在检测党员理论知识学习情况的同时以考促学。7月,各社区党委组织全体两委成员及部分党员开展了一次理论知识测试。7月20日组织上半年社区党建工作督查,对各社区两委成员“两学一做”学习笔记进行了督查,下一步将对机关支部党员上半年学习笔记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4)针对水渡口街道所有社区党委书记政治测试均不及格问题,街道纪工委已对5名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重新组织理论测试。

  7、关于“上下级之间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少,民主生活会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1)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在党工委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间,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清谈心谈话的意义,拓展谈心谈话的范围,灵活采用谈心谈话的方式。

  (2)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组织生活,不走过场。民主生活会前明确会议主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深入查摆存在问题。邀请上级党组织安排人员列席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间相互批评意见原则上不少于2条。会后及时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对会上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得到常态化组织实施。

  8、关于“党工委对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引领不足,‘三会一课’未正常开展,台账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知识业务培训,街道党工委安排班子成员到挂钩居(村)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各党组织负责人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会议记录,完善台账资料,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活动台账资料进行检查通报。各党组织负责人、各班子成员给挂钩居(村)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6月21日,组织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一次党务知识培训,对党员发展程序中五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各支部从严把关,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各项程序要求;制定了街道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到挂钩居(村)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对社区各项制度台账进行检查并及时对检查台账情况予以通报;7月20日组织对上半年社区党建台帐资料进行了重点督查,对9项重点党建工作对各社区上半年完成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对存在问题一一给予指出,要求各社区及时整改到位。

  9、关于“对村居资金的监管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未形成系统高效安全的管理体系”问题的整改。

  街道出台了《关于明确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财务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规范了居(村)资金使用流程,严格落实“事前报告制度”、“分级审批制度”、“财务监督制度”以及“居(村)财务支出流程图”和“街道机关日常支出流程图”,加强街道及下属各居(村)级财务管理与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法纪,促进街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0、关于“‘三公’经费控制不力。存在超标准超人数接待、同城接待、违规用烟、消费高档菜肴、短期内多次购买活动服装、公务用餐超标、报账审批把关不严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开支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水渡口街道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规定》,加强“三公”经费审批、报销管控力度。对接待、购买物品严格程序审批。除外事活动外,其它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严禁用酒用烟,党政办安排专人与财务共同把关各类原始票据、发票和相关报批手续。

  (2)对违反八项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查处,对超标准超人数接待、同城接待、违规用烟用酒、消费高档菜肴、短期内多次购买活动服装、公务用餐超标等问题,因涉及科级干部,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函询。

  11、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对下属指导不够,交流不足,深入基层常态化不足”问题的整改。

  6月27日出台《关于开展“走研转办”作风提升专项活动的通知》,从7月起开展“走基层、研民声、转作风、办实事”作风提升专项行动,走进基层群众身边收集问题诉求,研究解决群众诉求的方式办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一是社区微活动,积极响应居(村)工作需要,领导班子成员走进居(村)帮助工作开展或参与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二是主题微调研,围绕分管工作实际,选定调研微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全年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微调研报告。调研内容要以小见大,能够反映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为工作开展提供思路或实践依据。三是实现微心愿,本着“能为必为”的原则,街道班子成员2018年每人要采集5个困难群众的微心愿,并帮助实现。四是群众微联系,街道班子成员每人常态化联系不少于10名居(村)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思想现状和面临的实际问题,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并积极帮助解决。结合两城同创工作,街道机关所有人员全部下沉社区参与创建工作。

  12、关于“有的小区管理长期不到位,内部环境脏乱差,路灯、落水管、健身器材等设施损坏后长期未维修”问题的整改。

  (1)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六好”星级文明小区评比为抓手,大力整治小区环境。对商业小区督促物业企业对照考评标准加强环境整治、严格小区管理;对安置小区,社区组织人员清理杂草192车、僵尸车辆41辆,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35处,加装垃圾桶盖560只、更换垃圾桶300只,投入10余万元修理破损路灯,划设小区停车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2)小区问题摸准查实。要求职能站所对小区问题进行排查统计,共发现各类问题206个,其中属于街道职能范围内问题186个,已整改169个,正在整改17个(包括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养犬、小广告等反复出现问题);超出街道能力范围的3个问题已向区住建等部门书面汇报,请求解决。如洪福小区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已由住建部门纳入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3)整治试点有序推进。街道选择和达雅苑小区开展试点,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致居民一封信等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同时,积极与相关意向物管企业对接洽谈,推动小区由自治、整治向长治转变。

  13、关于“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结构老化,居(村)两委偏软偏弱,后备干部培养脱节,返聘人员较多。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不轮岗”问题的整改。

  (1)根据《淮安市清江浦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实施方案》(清编发[2017]132号)文件规定,重新设置事业单位经济发展中心、社会事业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社会管理中心四个中心的干部人员岗位,目前方案已确定,已与区委组织部对接,上报相关材料。

  (2)结合街道社区优化布局调整,由原来的5个社区划分为7个社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衡量,遴选了5名优秀年轻人才进居(村)两委工作。

  (3)党工委专门召开会议,对返聘人员管理使用予以明确,依法与现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工作分工和绩效考核,提高街道工作效能,严格控制返聘人员数量,确保只出不进,两年内清退完毕。

  (4)将现有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招商引资、社会治理、信访稳定等一线工作岗位上去,加强年轻干部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的硬、人民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去,不断提高后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14、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足。没有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监督方式有效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强化财税所、居(村)“三资办”、招商办等重点领域监管,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办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明确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财务制度的通知》。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居(村)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防范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的科室、挂钩联系的居(村)开展的廉政建设工作抓早、抓小,特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对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和行为,党工委、纪工委坚决依规处理,切实提高监督有效性,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5、关于“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2013年街道账务中应收账款高达645万元,至目前仍未清理整改。部分居(村)账务使用科目不规范,核算不准确。财务报表数字失真、失准、失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13年街道账务应收款未清理整改的645万元,第一时间进行了账务梳理,追回征收办临时垫资征收款14.4万元,该项资金已放置在东郊村帐户上,对坏账部分已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核销。其中450万元是购买办公楼的预付款,购房款尚欠70万元,待房产证办理后进行余款支付,该应收账款将转作支出,届时应收账款将核销。

  (2)针对东郊村固定资产5585.03万元,其中13笔计346.59万元有账无物,是因为账面未按规定科目以及账务处理不及时导致,现已调整到位。在建工程1058.61万元,其中社区中心费用746.75万元在完工后市政府已于2007年拔付,但未及时从在建工程科目中调整出来,现已调整到固定资产科目中。万达拆迁简易房21.67万元,于水渡口2、3号地征用时补偿款已到位,但账务未及时从在建工程科目中调整出来,现已调整到固定资产科目中。2016年年末债务6828.81万元,其中有17笔6284.25万元是2008年以后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原科目在应付款中,现为结余,所以已调整转入到公积公益金中。上述问题是2017年5月由清江浦区委农工部关于村级“三资”专项整治审计情况的通报(清委农[2017]28号)文件中提出,已全部于2017年9月整改到位。

  (3)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科目规范、核算准确,财务报表数字真、准、实。开展了逐一排查工作,已将所有科目按要求调整到位。

  16、关于“村民理财小组履职不力。部分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与居(村)两委成员沾亲带故,导致不能实施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按照《关于明确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财务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落实整改,自查自纠。召集各居(村)主要负责人会议,明确居(村)两委成员近亲属人员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排查出来的2名同志予以调整清退。同时要求各居(村)重新规范理财小组工作职责及选举产生程序,严格财务制度,实现对村居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督。

  17、关于“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在没有文件考核结果及正式发票的情况下,支付物业公司年度奖补资金300余万元。民政专项资金发放管理不细致,为已去世人员发放尊老金。替招商引资企业支付工商服务费和罚款。为外单位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还有部分工作餐、招待费、加班补助等费用违规从农经站账户列支”问题的整改。

  (1)按照财务制度及时纠正,对照入账科目按渠道列支。根据要求,我办向区财政局提供了2014年和2016年考核结果和有关合同、考核文件等资料,财政局审核后下拨清枫花苑奖补资金。因此我办未留存2014年和2016年考核结果。现已从区财政局复印了相关考核结果并存档,并向区政府报告申请拨付小区剩余奖补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要求物业企业开具正式发票。

  (2)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街道民政及居(村)主要经办人进一步学习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熟练掌握申报的各项流程规定。严格首问负责制,居(村)经办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规范档案台账管理,要求各居(村)建立健全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资料齐全,专人专管,妥善保存。加强监督管理,街道严格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定期核查制度、公示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强化对尊老金发放的监督管理。目前,民政专项资金为已去世人员发放的尊老金5600元,已全部追回。街道纪工委对时任村会计、分管民政工作的吕某某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3)替招商引资企业支付工商服务费和罚款的问题,该问题是时任街道主要领导同意,时任班子成员赵某负责上报。现在企业都不在了,以后注意按规定要求上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外单位在我单位报销差旅费是因为外单位人员出差帮助我单位处理信访问题和招商工作。今后,街道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

  (5)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已经班子会研究通过,启动执行。制度包括街道工作餐、招待费范围、标准、报批程序等。

  1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被动应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责任清单与季度工单结合实际不够,工作不够细化,履责纪实记录过于简单。2014年以来,先后有3名党政正职离任,但是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多个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更没有提交整改报告”问题的整改。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主动执纪监督问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部署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工委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加强责任清单和季度工单学习领会,逐项认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从严从实、细致具体地做好履责纪实记录。各居(村)、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工委、纪工委将适时听取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2)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对3名党政正职离任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召集了相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并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属于街道职能范围内的进行了整改,超出范围的向审计部门作出了情况说明,形成了整改报告,由街道财税所报区审计局。

  (3)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已逐项整改。1.四海楼拖欠租金问题。街道上诉至区人民法院后,于2018年6月已向街道缴纳所欠的1年租金。2.扩大支出范围。街道要求今后不再对相关单位进行捐赠,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代招引的企业支付相关费用,严格控制支出范围。3.经费预算管理不到位。经核查,2008年城管体制下移,将城管队员、保洁员工资一起下放到街道。2014年区城管办、区财政核定街道保洁员33人、城管队员19人。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将保洁员经费和城管队员经费统筹使用。另,街道除19名城管队员全部发放到位,还另外负担了社区9名城管队员的工资。街道不仅没有截留城管、保洁人员经费,还从自有资金中支付城管、保洁人员经费。现城管队员工资已经全部由区城管局发放,留在街道的城管、保洁人员均纳入保洁队伍。4.以原团购价出售2套安置房屋给非被安置人的本单位职工、出售给被安置人高某的房款有17.1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街道多次催缴未果后启动了司法程序,因办理手续过程中需区住建局征收办盖章协调未果而中断,现我办已重新启动司法程序。5.昆明路地块征收超标准发放征收奖励3万元的问题。相关人员已经按照要求将奖励款退到街道村组资金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今后,街道党工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水渡口街道科学跨越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认识再提高。坚持党工委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水渡口街道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发展动力。

  四是责任再压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纪监督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从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9701219;电子邮箱:xinlei1063734174 vip.qq.com。

  清江浦区水渡口街道党工委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