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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1-03 12:00   来源:  作者:区委巡察办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7月26日至9月8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8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杨利军为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严格程序,务求实效

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过堂,每月进行一次整改汇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城管工作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领导有所弱化,“大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市环卫处于2016年将运河船舶垃圾中转站移交给清浦区环卫处管理。船舶垃圾中转站是河道治理,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辖区的船舶垃圾中转站因客观原因,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执法局及清江浦环卫处对此未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反映出对绿色发展理念重视不够。

加强党的建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区委各项部署,着眼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在城管工作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针对运河船舶垃圾中转站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放、收集并转运船舶垃圾。强化对“263专项整治”和“931”行动推进力度,开展烧烤点集中清理,对92处烧烤点进行无烟烧烤炉改造,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投入60万元进行分类收集设施采购,落实生态建设理念。

2、纪检组长分管或协助分管多项非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说明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足。

推进纪检组“三转”工作,局党组根据《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改革方案>的通知》(清办发〔2017111号)要求,从201786日起,全面配合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工作。落实纪检组办公场所,抽调1名工作人员专职配合派驻工作。

3、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协调配合和凝聚力有待强化。党组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不够。原清河清浦两区合并至今,由于局党组和下属支部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未能发挥核心凝聚作用,下属的环卫处、执法大队缺少凝聚力,有干部职工反映原清河清浦人员不太融合。

进一步强化党组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继续深化两区合并后的融合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整治活动以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高凝聚力。着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聘请专家授课、观看专题片、专题讨论等形式,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实践体验、党纪法规、正反典型教育。11月初,对系统40名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任职,原清河、清浦两区交叉任职,加快融合。

4、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未能体现“守规矩”的表率作用。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对下级党组织领导不够,对重点工作监管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不充分,以行政会议替代党组会决策情况。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在涉及人事、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上,党组主要负责人有未落实末位表态议事规则的现象。

完善《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加大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重大问题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班子成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后再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涉及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5、选人用人不太规范,有的推荐考察程序不到位,存在未批先用,党组研究干部人事存在不严肃、随意性现象。

规范选人用人,按照《关于印发清江浦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清组发〔2017〕25号)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落实好干部选拔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党的建设方面

6、党建工作不扎实,局党组缺乏开展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计划安排,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对新形势下加强城管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少、创新少,抓意识形态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能够结合城管部门实际,发挥党组总揽全局的作用。

根据《局党组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清综执党〔20173),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使考核工作具体化。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鼓励党建工作创新,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系统干部群众拥党护党爱党的良好氛围。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部署,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位置,制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明确党组织负责人每年每人参加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100学时,基层党员每年每人累计不少于40学时,对评估不合格的同志要强化培训和批评教育

7、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抓得不紧,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走过场现象,不触及矛盾,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人和事较少,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够充分,一些事项酝酿讨论不够充分。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没有按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甚至把民主评议会开成评优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少,集中学习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22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召开了以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工作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能够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坚持将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时间、定内容、定指标、定考核等,加强领导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和理论研讨,拓展有效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考核,实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党的知识一日一题、一周一练、一月一考,是我们针对一段时期系统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推出的新举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每天定时向机关党员推送党的理论知识、党纪党规等学习教育内容,实现在线互动交流、督导考评、典型引领,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