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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武墩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18-02-28 12:00   来源:  作者: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武墩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纪委副书记周正宁出席会议并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沫代表区委巡察组向武墩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武墩镇党委书记卜维银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武墩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淮安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出明确要求。

周正宁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体检。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认真对标上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反馈作为政治体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敢于担当、知责而为的实干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武墩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镇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压力传导到岗、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具体到人,做到事事有时间表、人人有任务书、步步有路线图,着力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务求整改实效。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巡察整改实行挂账、销账管理,对履责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

杨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武墩镇党委能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班子“四个意识”不强、凝聚力不强,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对重大事项把关监管不严,政绩观存在偏差;思想政治建设乏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党员日常管理欠缺,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廉洁纪律执行不严格等。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杨沫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委的凝聚力。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委的战斗力。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在党意识和政治意识。三是切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委的执行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注重建章立制,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镇纪委要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等问题。

杨沫要求,武墩镇党委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卜维银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武墩镇党委虚心接受,对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各项要求,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力把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一是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区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武墩镇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武墩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派出(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各村两委负责人、近三年来退休的科级干部列席会议。